10月26日,平武县法院立案庭收到一封信件,当事人郑某某、俞某某因路途遥远和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到法院来立案,要求通过邮寄立案材料立案。立案庭法官对邮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符合条件后立即立案。
今年以来,平武法院针对由于经济困难、行动不便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亲自前来立案的外地当事人,实行了邮寄立案。当事人只需将立案所需的诉状、身份证明材料及相关证据材料等邮寄至立案庭,立案庭工作人员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即电话告知原告通过邮局汇款或转账方式预交案件受理费;经审查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即电话告知或书面回复,要求原告在一定期限内补充相关诉讼材料后再申请立案。
平武县法院立案庭大力实施简捷、高效、便民的立案制度,这一举措的实施,方便了群众诉讼,减少了讼累,饯行了立案登记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要求,得到群众一致好评。
(付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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