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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法院翻山越岭查案情 耐心调解促事了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5-06-16  发稿编辑:韩春梅

 

近日,平武法院深入山区,成功调解了赵某某与杨某某的离婚案件。

该案中,原告赵某某在外另行生活,且与他人同居,并生育一子,于是诉请法院要求与多年未共同生活的被告杨某某离婚。

平武法院接到案件时,承办法官即刻联系到将要外出打工的原告原配丈夫杨某某,并翻山越岭深入到大山深处寻找到其住所。通过与杨某某的详细交谈,承办法官了解到赵某某与他人同居并生于一子的事实情况。法官立即向赵某某释明:我国婚姻法实行一夫一妻制,你在与被告婚姻期间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育子女,这是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共同维护好你现在的婚姻家庭。但赵某某依旧坚持离婚。

法官考虑到赵某某与他人同居生育的一个处于哺乳期的婴儿,而且杨某某即将外出务工,在征询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即组织开庭审理。在调解中,现与原告同居的男子,多次向法官出言不逊,并用言语威胁等方式阻止法官办案,态度极其恶劣。而赵某某坚持与杨某某离婚,情绪激动,多次以死相逼。调解现场一度陷入危急。

承办法官坚持耐心释理说法,准确分清原被告责任,并引导原被告正确认识自身的过错和责任,促使原被告在分清案件责任的情况下心平气和地接受调解。法官又通过 “背对背”的方式单独给原被告做思想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赵某某与杨某某自愿解除了婚姻关系。
(作  者:赵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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