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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规范社区矫正工作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11-15  发稿编辑:景秀丽

为认真贯彻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努力提高社区矫正执法水平,平武县司法局将2013年确定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年”,通过七举措依法规范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规范刑罚执行。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有关规定,早在去年10月就主动与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衔接,全面清理核对并按照“见人见档”原则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移交工作。截止今年3月底,共接收公安机关管理的管制、缓刑、假释社区矫正人员23人,向公安机关移交剥夺政治权利在社会服刑的社区矫正人员8人,全面完成清理移交工作,确保了刑罚执行的统一。

二是规范教育矫正。依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7月至10月,联合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和当地党委政府,分别在龙安、古城、豆叩等9个片区认真开展我县社区矫正史上首次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学习活动。使社区矫正人员进一步明确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和违反监管规定应当受到的处罚、社区矫正人员依法享有的权利,要求他们明确自己的罪犯身份、树立在矫服刑意识,自觉遵守监管规定、积极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等活动,认罪悔罪、痛改前非、重新做人。鼓励他们早日解除矫正,顺利回归社会,为实现伟大“中国梦”添砖加瓦,创造属于自己的美好明天。通过集中教育学习,全县社区矫正人员的服刑意识、纪律意识和悔罪自新意识得到极大提高。

三是规范监督管理。4月,对全县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情况开展全面排查清理,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措施、加强日常监管。同时,积极依靠科技信息手段强化监管。建立全县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落实社区矫正人员GPS手机定位监管。截止目前,全县符合手机定位监管条件的社区矫正人员已全部纳入,提高了监督管理实效,实现了监管矫正的科学化、信息化。

四是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增强执法风险意识和执法安全意识,依法规范审(判)前社会调查评估、接收宣告、外出审批等执法行为,共开展调查评估13人次、警告处罚3人次、治安处罚1人次,全年未发生执法和监管责任事故。

五是规范社区服务。结合植树节、重阳节等重要节日和乡镇实际,各司法所因地制宜开展植树绿化、爱老敬老、交通协管、环境整治等社区服务,培养了社区矫正人员的集体观念和自新意识。

六是规范培训帮扶。依托县职业高级中学、县人民医院分别建立社区矫正技能培训基地和心理咨询中心,协调有需求的社区矫正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心理疏导,主动协调民政等部门为46人次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人员解决临时生活救助2万余元,将13名符合条件的特困社区矫正人员纳入惠民帮扶应急救助体系,努力帮助他们提高生存能力,重塑健全人格,顺利融入社会。

七是规范档案管理。正确使用《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及时建立完善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并按照《档案法》规定立卷归档。将档案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并与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挂钩,促进了社区矫正档案的规范化。

截止目前,全县累计接受社区矫正人员304人,累计解除矫正116人,在册188人,无重新违法犯罪发生,为维护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提供了坚强保障。(平武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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