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13年第82号公告,核准平武县石坎核桃专业合作社使用“平武核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其加工的平武核桃将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身份跻身国内乃至国际市场。
自平武核桃批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以来,平武质监局高度重视地标产品保护工作,积极建立健全地标产品保护管理机制,强化品牌宣传,鼓励支持并帮扶企业申报使用地标产品专用标志,以增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使品牌效益尽快得到发挥。石坎核桃专业合作社成为平武县首家获准 “平武核桃”专用标志使用权的企业,这将极大地提升平武核桃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能力,助推平武核桃产业发展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党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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