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即将来临之际,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取得劳动报酬,过上安乐祥和的春节,防止出现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平武法院重点加强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审理工作,五项措施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全县节前社会稳定。
一是加强农民工维权工作的组织领导。畅通农民工权益诉讼案件“绿色通道”,坚持由院长一把手负责,分管院长具体抓的方式,成立专案组负责案件的审执工作,力争在短时间内迅速化解纠纷矛盾。积极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排查活动,对工程建设领域案件实行重点排查。对发现的案件,实行专项督办,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适用强制保全措施,通过不断提高审判质效,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达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
二是给予“一站式”服务指导。立案人员在接到诉状后,适时给予举证指导,积极沟通了解原告的证据情况,做好庭前告知工作,积极行使释明权,尤其针对农民工法律知识淡薄的情况,注重讲解举证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积极引导农民工采取合法有利的诉求方式,促成矛盾纠纷妥善化解;同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一律不预收诉讼费用,减少农民工维权成本,避免农民工合法权利得不到救济的情况发生。
三是努力争取县委、人大、政府及政法委的重视和支持。针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情况积极向县委人大政府及政法委报告,争取上级支持,形成合力,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共同研究处理办法,使绝大部分劳动争议通过调解途径解决。加强与劳动保障、公安、建设以及工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部门或组织的沟通、协调、配合、联动,形成农民工维权的联动机制,合力协作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是尽可能采取调解方式结案并认真督促履行。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及时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向用工方阐明相关法律规定及政策要求,努力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后,及时督促用工单位及个人自觉履行给付劳务费的义务,确保农民工利益尽快落实。该院近期已成功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将涉4件10人10万标的案件妥善化解在萌芽状态中,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五是加大司法宣传力度。主动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企活动,积极宣传劳动及赔偿法规,督促企业完善制度,积极投保工伤保险,避免工伤风险,使企业能够可持续地发展;同时建议农民工在打工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对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有帮助的证据。另一方面,大力宣传法院开展维权的相关工作、农民工依法成功维权的典型案例,努力营造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促使农民工更加坚定信心,用法律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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