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油市政务服务中心司法窗口接到一起关于未成年人抚养纠纷的法律援助申请。前来申请的是该未成年人的爷爷杨某,陪同一起的还有杨某读大学的外孙女。杨某强烈要求通过诉讼让该未成年人的母亲将其领回抚养。原来小杨的父母几年前离婚,根据离婚协议,孩子由母亲抚养,父亲每月支付生活费,但是离婚后,小杨的母亲不履行抚养义务,将孩子硬塞给爷爷杨某,孩子的父亲又因肿瘤手术后,身体状况极差,无法自行抚养孩子,而孩子的外公外婆对孩子也不抚养,在这种情况下,杨某就拉扯了小杨数年,其间小杨的母亲未支付过抚养费。现在不愿再继续抚养孩子,由于协商未果,遂决定起诉要求其母将孩子领回。
由于考虑到申请人、原告人主体适格的问题和其申请要求的可行性,接待人员劝杨某是否考虑从追索抚养费上面起诉,但杨某情绪激动,表示抚养费可以不要,就是不愿意养孩子了,坚持要求让其母亲领回。面对这种情况,接待人员考虑到该案是否另有隐情,于是详细询问杨某的外孙女。最后得知,小杨的母亲已经再婚,之前曾把小杨直接丢在大街上,且小杨也明确表示愿意和爷爷一起生活,不愿意跟随母亲。杨某其实心里也是很疼爱孙子,只是考虑自己年事已高,孩子的父亲自身身体状况也不能抚养,担心孙子以后生活无着,所以要求其母亲领回。
接待人员在了解情况后,劝杨某在处理该纠纷的时候站在未成年的角度,选择最有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的方式。目前,社会上的未成年人犯罪多发生于单亲家庭的孩子身上,小杨现在才9岁,且因为母亲的两次抛弃心灵已经有阴影,得知自己依赖的爷爷又要送走自己,现在已经是放学后不敢回家,若再送走,根据其母亲之前的做法分析可能依然不会管孩子,孩子处在这种环境中,容易自暴自弃,若再受到不良影响,以后走上犯罪道路的可能性较大,如此,反而害了孩子。申请人听完接待人员的分析后,情绪平静下来,也认为很有道理,但是表示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接待人员建议由杨某继续抚养孩子,考虑到杨某年事渐高,是否和孩子的姑姑们商量大家一起帮衬,可以依法要求其母亲支付应当承担的抚养费。听取建议后,杨某及其外孙女当场表示放弃要求其母领回孩子,回去全家人商量拿出一个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解决方式。对接待人员不教条,细询问,能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人性化建议的工作方式表示了深深的感激。
8月29日,一村民到江油市武都法律援助工作站咨询申请法律援助。她反映今年2月份在武都一餐馆务工时,不慎跌伤骨折,医疗花费8千多元,误工近半年,要求餐馆老板赔偿,但老板不承认她是雇员,她提供不了证据(无合同、工作牌、工资表等,其他员工不愿帮助作证),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调处陷入困境,她希望通过法律援助帮助解决赔偿纠纷。
武都司法所按其描述,帮其分析调查取证情况,并向其说明如果没有证据材料,则立案和胜诉的可能都很小,建议到市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咨询。当事人表示他们不熟悉和找不到市法援中心的位置,司法所又安排人员和车辆将其送到市法援中心,陪同听取了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的详细分析。
该当事人对武都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的工作态度表示了感谢。(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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