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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骗两万 被罚三万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03-22  发稿编辑:景秀丽

今年24岁的喻刚是四川省盐亭县农民,在一个饭局上偶尔认识四川省资阳市致富建筑有限公司负责人舒服,便对舒服谎称,他是四川省江油市戴天山旅游有限公司监理,公司目前正打算斥资8000万元开发戴天山,要开发就要先修路,修路至少要花3000万元。舒服听后眼睛一亮:“能不能把修路项目拨给我公司?”喻刚说:“没问题,公司王总是我表叔,他最听我的话。”舒服心领神会,塞给喻刚一个红包,里面装了5000元。“事成后,再翻番。”舒服说。

为了把剩下的1.5万元弄到手,一个月后,喻刚私刻了“四川省江油市戴天山旅游有限公司”公章,并叫一个姓何的熟人冒充四川省江油市戴天山旅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远赋,之后跟四川省资阳市致富建筑有限公司签订《建筑工程单项承包合同》。签订合同后,舒服把剩下的1.5万元“好处费”交给喻刚。几天后,舒服带领机械工程队,浩浩荡荡开赴江油戴天山,这才发现上了当。便把喻刚告上法庭。喻刚案发后退还赃款2万元。

3月22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周燕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开始时,喻刚拒不认罪,他说:“那两万块钱,是舒服送给我的红包,我并没有诈骗。仅仅是,他送了钱,我没有把事情办好。因为没有把事情办好,我把那两万块钱还给了他。你们不应该再审我。在现实生活中,拿了别人的钱,没有帮别人把事办好的例子多的是!”

但江油法院审理认为,喻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第53条、第64条、第72条、第73条之规定,判处喻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执行,并处罚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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