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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法院:以当事人为本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2-09-10  发稿编辑:景秀丽

 

“李法官,俺的身子好多了,你们真是太操心啦……”9月9日一大早,江油市北部雁门山区清溪村72岁的王老太给江油市人民法院李法官打来电话,感谢其解决了她的后顾之忧。

今年年6月,王老太不慎摔倒,导致右腿骨折。王老太的三个儿子因医疗费用和老人生活费用的分担产生矛盾,拒绝支付老人的医疗费和赡养费。王老太无奈之下给江油法院打了求助电话。江油法院立案庭办案人员立即登门为老人办理了立案手续,免除了其全部诉讼费用。针对该案的实际情况,江油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并决定对王老太实施执行救助,为其发放了3000元的救助资金,解决了她的燃眉之急。案件审结后,办案法官还不时给王老太打电话,询问老人的身体及生活状况,并及时督促其三个儿子支付医疗费和生活费。

今年年初,江油法院牢固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理念,注重保障民生,通过多项措施,构筑“民心工程”,进一步把爱民、便民、利民、护民、为民落到实处,受到了群众的盛赞。

江油法院通过积极探索,推出了一系列举措:通过电视、名片等公告法庭人员和联络员的联系方法;在法庭醒目位置悬挂受案范围、受理条件、办案程序、收费标准、当事人诉讼权利与义务、举证须知、诉讼风险告知、岗位监督、便民诉讼网络图;实行直接立案与当事人电话预约、法庭上门立案相结合;注重调解,聘请人民调解员并作好他们的业务培训工作,加强诉调结合,维护社会稳定;做好案件回访,特别是对赡养、抚养、农村宅基地等案件,进一步钝化矛盾;实行司法救助,对经济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下岗职工及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等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养老金、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等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对符合条件的依法进行减、免、缓交诉讼费的决定;开展法律咨询和送法下乡活动,接受农民朋友的咨询,解答他们的疑问,引导他们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增强守法的自觉性。

今年以来,截至目前,江油法院共接受群众咨询500余次,接到群众意见78条,答复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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