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8月上旬至今年8月上旬,江油市人民法院共审理一审民商事案件1003件,调解575件;行政诉讼案件22件,通过协调,原告自愿申请撤诉的有12件,且未出现一起矛盾激化、申诉上访事件;审理再审案件四起,两起调解结案。江油法院充分运用调解这一武器为促进社会和谐发挥长效作用。
今年以来,江油法院在民商事审判中不断拓宽调解的社会接触面,在调解过程中主动与基层的公安派出所、司法办事处、街道居委会、村委会进行联系和沟通,让这些部门派员参与案件的调解,对一些较特殊的案件邀请有关专家或当地德高望重且有一定影响的人士参与案件的调解,并且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庭前、庭中、庭后、执行的各个环节。为了促进行政协调工作的顺利开展,江油法院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交流。此外,江油法院还采取“请进来”的方式,不定期邀请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观摩庭审,促其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有效减少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
在审理再审案件时,江油法院针对再审案件历经多次审理,当事人双方积怨较深的特点,积极探索民商事再审案件调解的方法和技巧,在庭前、庭中和庭后展开大量调解工作。调解中,江油法官准确把握申诉人的心理状态,而后针对案件的争执焦点对双方当事人做细致的疏导教育工作,在分清是非、辨法析理的基础上,适时提出调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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