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是四川首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由于受机构人员编制的限制,办案辅助人员只能通过聘用合同制方式解决。目前,高新区法院聘用人员已由成立之初的3人增加至23人,承担着机关安全保卫、书记员、车辆驾驶等办案辅助工作任务。近年来,高新区法院通过抓培训、强管理、强素质等有效途径,充分发挥聘用人员在法院各项工作中的作用,为争创“两个一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重素质,严把“进人关”。 院党组坚持按照“以岗定人、公开、公平、择优选拔”的原则,选拔聘用各类办案辅助人员。凡进入法院的各类聘用人员,均设定学历、专业、年龄等基本条件,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考核政审等程序层层筛选、择优录用,使所聘人员能很快适应工作,从源头上保证聘用人员基本素质。
二是强管理,逗硬目标考核。院党组专门制定了《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明确各类聘用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奖惩考核办法。实行双重管理模式,政治处为聘用人员管理考核的职能部门,各庭、室负责对本部门的聘用人员日常管理。所有聘用人员均参照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办法,实行年度目标考核,以考核“合格”或“不合格”作为是否继续聘用的主要依据。此外,还对聘用人员按照不同岗位职责,进行量化考核,与奖惩及评先挂勾,充分激发聘用人员爱岗敬业、创优争先的工作热情,全面调动聘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抓教育培训,着力提升整体素质。通过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聘用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重视教育培训工作,对首聘人员进行集中上岗前职业纪律教育和基本技能培训;按照“一对一”的方式,聘用人员均有一名法官或一名司法警察作为辅导员, 着力提高聘用人员服务审判和服务群众的工作能力、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信息化应用能力;同时,院政治处还通过组织书记员速录竞赛、法警比武等活动,开展岗位练兵,不断提高聘用人员的整体素质。
四是注重人文化关怀,营造宽松和谐的用人环境。院党组坚持做到人性化管理,充分尊重、关心、平等对待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时缴纳聘用人员社会保险,兑现住房公积金、法定休假等政策;聘用人员遇到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困难时,主动关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努力营造“事业留人、感情留人”的用人环境和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
近几年来,聘用人员在法院不同的岗位上默默奉献,建功立业,为法院的审判事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已成为该院一支不可缺少的生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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