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3日,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与绵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绵阳市公安局城南分局、绵阳市公安局城北分局就涪城区2020年上半年经济犯罪案件办理情况召开工作联席会议。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智君,各公安分局分管局、队领导,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包建锐,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刘杨及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全体员额检察官参加会议。
会上,区检察院就2020年上半年经济犯罪案件办理情况进行通报,各参会公安机关就经济犯罪案件侦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现场交流发言,为保障经济犯罪案件质量、提高司法效率,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包建锐在会上宣读了《关于经济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工作的实施办法》(意见征求稿),各参会公安机关就基本原则、案件范围、介入方式、介入时间、启动程序、工作要求等六方面提出各自意见和建议,为下一步文件会签及经济犯罪案件办理打下基础。
王智君检察长表示,希望通过此次联席会议使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从认识上达成共识,在保障诉讼质量的基础上共同提高司法效率,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要转变办案思路、方式,从源头上降低发案率。同时,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相互协作配合,共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打赢三大攻坚战。(涪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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