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争创“两个一流”,近日北川法院出台了《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意见》,采取三项措施规范审判管理工作,使审判管理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领导重视,配齐人员。院党组十分重视审判管理工作,把加强审判管理作为重要工作任务。积极与县编委协调,快速完成了审判管理办公室(简称“审管办”)的报批工作,任命了1名主任、1名副主任,并另从本院其他部门抽调有一定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的2位同志充实到审管办,目前审管办共有4人,其中1人具有审判职称、1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1名电脑技术人员,为全面开展审判管理工作提供了保障。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参照上级法院审管办的职能,将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管理、绩效考核管理、司法统计和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研判、裁判文书评查、案例报送等工作纳入审管办职责范围。根据各业务部门和综合部门的工作职责以及每位干警各自所从事的具体工作,规定了各部门及人员具体的工作目标、要求和方法,使审判管理的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条不紊。
三是创新管理机制。在开展审判管理工作中,创新四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一是实行审判管理与绩效考核衔接制度,将目标绩效考核工作与审判管理相互融通,有效衔接,增强审判管理实效。二是实行审判执行案件流程动态跟踪制度,制定《审判流程管理规定》,对每一宗案件的立案时间、立案送达时间、送达移交审理时间、审理时间、审限变更情况、移送领导签发时间、结案时间、归档时间和上诉卷宗移交时间等关键节点进行了详细地规定,由审管办实行动态跟踪。三是实行审限延长变更严审制度,各业务部门需办理审执限中止、恢复、延长、扣除等,必须经各部门负责人审核,送分管副院长批准。四是建立每周审管工作例会制度,每周一上午召开审管工作例会,在会上审管办对上周各业务部门在案件质量评查、裁判文书评查、审判流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各业务部门针对通报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共同探讨提高审判质效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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