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绵阳市安州区社区矫正管理局为行动不便的社区矫正对象邓某入户办理社区矫正入矫手续,充分彰显了社区矫正“以人为本”的法治精神。
社区矫正对象因自幼患有小儿麻痹症,导致下肢瘫痪,常年卧床在家,生活不能自理,无法按要求前往安州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办理入矫手续。为保障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开展,社区矫正管理局入户依法对其开展矫正登记、入矫谈话、成立矫正小组和矫正宣告等一系列入矫工作,详细告知其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应遵守的监管规定和履行的义务。根据邓某的情况,工作人员主动为其申请免除集中教育学习,改为自学和工作人员上门进行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和法治教育。在办理入矫期间,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了邓某的家庭情况,并且将社区矫正管理局对于此类情况的一些帮扶措施告知邓某。对此,邓某非常感动,表示一定服从监管,认真接受社区矫正教育,洗心革面,重新成为一个合格的守法公民。
近年来,安州区司法局一直坚持“监督管理是基础,教育帮扶是核心”的工作理念,坚持施行“以人为本”的教育方针,让社区矫正对象在感受到社会温暖的同时得到教化,减少社区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抵触情绪,使得社区矫正真正实现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目的。(安州区司法局 赵宜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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