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审计项目实施过程的控制,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优化审计资源配置,确保各项审计任务高效有序推进,区审计局出台了《审计项目限时办结管理制度》,对涉及审计调查、现场审计、出具审计报告等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关键环节的工作期限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实行限时办结管理机制。
一是明确划分审计项目类型。根据工作量和难易程度将审计项目划分为一般、中型和大型审计项目三类,并对各类审计项目所需时间进行规定;
二是确定审前调查所需时限。为确保审计项目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考虑被审计单位的性质、审计范围及年限等因素,分类别确定调查时间;
三是规定审计组提交审计报告时间。审计项目现场结束后,出具审计组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同时,对审计文书的审理、修改、签发等环节也做出了限时规定。
四是执行审计项目质量管理考核。将审计项目限时办结情况纳入审计业务时效性考核范畴,实行事前有计划、事中有督办、事后有考核,将限时办结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全局股室工作考核。(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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