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县234个村、27个社区,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尊重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自治方式,以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载体,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以“四务公开栏”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目前,全县234个村、27个社区按时按量按质的落实完成村务、党务、财务、和依法治理四务公开工作,并时时更新。以形式规范内容,以内容接受监督,从而达到民主法治的效果。
二是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作用,依法管理事务。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实施作为突破口,县人大和乡镇人大主席团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形式、内容和产生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不断规范和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提高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能力。全面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务公开、党务公开、财务公开、依法治理公开“四民主、四公开”制度,推进村(居)务活动规范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依法管理村务、居民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重心下沉,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县各村(居)委会醒目位置设置“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固定标语;在村民较为集中的区域设置“以案释法”等法制宣传海报;将村组干部、党员等培养为“法律明白人”,利用其带动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到普法宣传教育学习中来;利用墙报、广播等传统法制宣传方式,教育引导群众依法处理个人事务、依法理性表达个人诉求。
四是全面落实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全县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所所长等分别担任各村(社区)法律顾问,积极协助村(社区)组织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置在萌芽状态,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五是充分发挥网格管理员在网格化服务管理中的角色效应。全县共建立网管中心(站)84个,划分网格共314个,有网格管理员309名,定期对网格管理员进行法治培训,使每名网格员都成为法律知识的宣传员、矛盾纠纷的排查员、简易矛盾的化解员、重大事项的报告员、困难群众的帮扶员、矫正人员的帮教员,将网格化社会管理同司法行政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安县司法局 朱雪琴)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