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我劝你:发生纠纷要注意,调解心态莫冲动,慎思细想不着急,先想自己有无错,再找对方的问题……”许多第一次来到安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调解,却因意气用事等原因导致调解不成功的当事人,在首次调解后都会收到这样一条短信,它的名字叫做化解歌,它以琅琅上口的韵律和浅显易懂的词语,在调解当事人中手口相传,在矛盾纠纷化解中,它宛如一股和煦清风吹去了调解双方当事人心中的焦燥与不安,使调解双方心平气和寻求解决途径,他的作者,就是安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委员会名人调解员廖明镜。
廖明镜是安县一位退休政法干部,良好的法律知识素养和多年政法工作所累积的丰富的调解工作经验,让他在安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之际即被聘请的一名人民调解员。“5.12”汶川地震后基础设施的大力建设和人民消费观念的转变,使安县车流量大增,与之相应也出现大量需调解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在长期的调解过程中,廖明镜总结出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有感于部分当事人本来报着公平合理寻求问题的初衷前来参与调解,却因为情绪过激或他人怂恿而致使调解破裂,将事件一拖再拖,更有导致小事变大,使当事人破财伤身,后悔不已的情形。对此,他运用朴素的语言,编写了一首通俗易懂的矛盾纠纷化解歌。每接到一个调解案子,在当事人参与第一次调解后,他就会将化解歌发到当事人手机中,劝解当事人双方在事故已经发生,一昧置气并无宜于问题解决的情况下,应该本着共同协商,有理有据的原则,尽量以平和心态参与调解,早日化解矛盾,使双方生活恢复正常。
小小一首矛盾纠纷化解歌,却让许多当事人能更理性的对待矛盾,更平和的参与调解,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矛盾化解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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