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县人口计生局认真贯彻执行计生“一法三规一条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人口计生重点工作,“八个保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高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优质服务水平,为本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人口计生环境,促进了人口计生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黄英为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始终坚持在计划生育工作各个环节强调依法行政工作。同时,加强目标管理,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纳入人口计生责任目标考核,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恶性案件“一票否决”制。
人员保障。首先是注重法政人员选配,要求各乡镇必须将思想素质好、法律意识强、工作能力强的人员,选配到计生法政工作岗位;其次是抓好专业培训,每年举办1--2期行政执法培训班,使计生人员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程序;全县人口计生执法人员参加了县法制办举办的业务培训班,通过考试获得《行政执法证》。三是严格执法人员管理,一旦发现有违规违纪违法现象,一经查实,轻者批评教育,重者调离岗位或立案查处。通过努力,建设了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的工作队伍。
氛围保障。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是先导。县人口计生局注重营造良好的依法行政环境作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重点。利用灾后重建契机,建设一批生育文化阵地,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和载体,促进新型生育文化进村入户。突出《条例》中法律责任宣传和计划生育法律意识的宣传,使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深入人心,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自觉性得到明显增强。
制度保障。该局始终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坚持行政执法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规范立案、查证、下达处理决定书、送达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五个环节管理。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有规可循、有矩可蹈、有章可依,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执法人员上岗责任制》等工作制度和《生育证发放审批程序》、《病残儿鉴定程序》、《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等工作管理程序,严格规范了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各种行政行为,增强了原则性,克服了随意性。
决策保障。该局坚持民主集中制,凡涉及依法行政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要工作,由局班子会议或局长办公会集体商讨、集体决策。在各种重大行政决策前,主动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注重征求政策法规股的意见,做到决策重依据,绝不违法。在重大事项处理上,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做到公平、公正。
文书规范保障。从2012年起,全县所有的计划生育执法文书,均严格按要求使用了全省统一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和文书。
后勤保障。近年来,该局在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方面需要的工作经费优先保证,需要使用车辆优先安排,需要便携式电脑、录音笔、照相机等设施设备优先保障。
监督保障。该局坚持把人大的法律监督、纪委的纪律监督、政府的行政监督和本部门的自查结合起来,实行定期检查和经常性的抽查,积极争取和自觉接受权力机关、司法部门和社会舆论、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对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监督,严肃查处违反计划生育的行为和违法行政行为,切实维护计划生育工作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规范了计生执法人员行为管理,树立了文明执法观念、群众观念,依法管理计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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