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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潼法院积极配合省高院化解一涉诉行政诉讼信访积案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4-12-02  发稿编辑:韩春梅

 

近日,我院积极配合省高院化解了一起周禹诉县水务局行政不作为涉诉信访积案。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及开展化解息诉工作,组织行政机关及行政相对人面对面交谈,并邀请县政法委一同参与化解工作,认真倾听行政相对人的信访诉求,以案释法,解开了涉诉信访人员多年心中的积怨,使这起历时两年的信访积案得到了有效化解。

事件发生在梓潼县仙峰乡双龙村,该村村民周禹因承包村社所在地的采沙场与他人发生纠纷,后以梓潼县水务局行政不作为起诉至本院,要求判令梓潼县水务局行政不作为及赔偿其因行政不作为造成的经济损失187万余元。本院行政庭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经审理查明周禹找水务局解决其与第三人的纠纷,水务局均予以了回复,故水务局不存在周禹诉称的行政不作为。至于周禹对水务局的答复内容不服,是另一法律关系,不属于行政不作为范畴。因此,本院判决驳回了周禹的诉讼请求。周禹不服一审判决向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驳回了周禹的行政不作为及行政赔偿的诉讼请求。后周禹一直四处信访,且于近期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目前该案正在申诉处理中。该案被列为四川省2014年集中化解1062件涉诉信访积案之一,各方正在通力合作,力争早日化解。

周禹诉梓潼县水务局行政不作为及行政赔偿纠纷,始于周禹与第三人对开采沙石的不和,在水务局及当地村社解决的情形下仍然不服,周禹便四处信访。省高院行政庭法官在主持调解工作中,细化案情、听取各方意见,尤其听取了周禹表达自己的诉求,并向周禹提出对其目前的困难予以一定帮扶等建设性意见,承诺尽快处理周禹的申诉请求。周禹经过省高院法官、梓潼县政法委及本院行政庭、信访室工作人员通力做思想工作后,表示将积极配合法院理性维权,诉求有度。

梓潼法院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

11月20日,为了进一步扎实推进依法治县、“法律七进”活动,把握“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坚持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的司法教育理念,梓潼县人民法院院党组书记、院长魏宗久带领法院志愿者深入黎雅、许州、长卿等乡镇中小学及梓潼一小、二小开展了一系列特色鲜明的“送法进校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让普法更具趣味性和吸引力,使未成年学生亲身感受法律威严,从小养成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良好习性,预防和杜绝校园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受到了学校和学生、家长的一致好评。

一、开展“法在身边,送法进校园”赠书活动。为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我院自行筹资购买《法在身边,未成年人保护费》普法漫画书100余册,赠送给我县黎雅、许州、潼江等乡镇中学及文昌一小和二小的在校师生。院长魏宗久在赠书仪式上作了重要讲话。他表示,中小学时代是人的一生中最重要的时代,是培养国家栋梁之材的关键时期,希望学生们要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提高自制和自律能力,进一步增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和安全意识,远离违法犯罪,好好学习,将来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早日成为祖国建设的优秀接班人。

二、开展法制教育专题讲座。赠书仪式结束后,选派负责该乡镇工作事务且经验资深的法官为全校师生开展法制教育课,遵循学生的年龄和认知规律设置课程内容,从预防青少年校园犯罪、网瘾的危害以及发生在身边的案例等方面做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博得了学生们的阵阵掌声。

三、开展法制互动活动。活动结束后,还特地邀请了部分老师、学生代表交流参与活动感受,并为他们做涉及青少年权益问题的咨询和法律知识解答。其中主要涉及抚养教育、探视权、校园伤害、校园管理等问题,与老师们在解决学生早恋、厌学、网恋等成长和心里等问题及法制宣传多样性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希望通过法院与学校共同加强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和安保工作的常态化和制度化建设,积极争创学校“零犯罪”,创建和谐、安全校园。(梓潼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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