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非监禁刑的诉审前社会调查工作是做好矫正衔接工作十分重要的环节,游仙司法所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四川省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办法》的通知,多措并举,全面推进诉审前社会调查工作的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进程。
一是多方联动。收到委托调查函后,当日即通知被告人户籍所在地的所在村委会,事先做好协调工作,全面做好相关信息收集工作。
二是全面调查。坚持全面调查的原则,按照委托函规定的调查内容,规定时间内在被告人所在村(居)委会、家庭、学校、单位等逐一进行走访,发放调查表,详细记录谈话内容和听取各方意见,最终形成书面调查报告,真正做到全面、真实、准确,确保公正、公平。
三是规范台账。坚持一人一档原则,对开展诉审前社会调查工作中涉及的委托调查函、调查通知、调查笔录、调查报告、调查对象基本情况表等相关资料进行完整保存,并及时整理归档,确保诉审前社会调查工作档案齐全。力求使调查报告既符合实际又符合法律规定,实事求是地反映评估对象的情况,为法院顺利审理案件提供了有力的依据,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游仙区司法局 冉晋)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