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法律援助中心采取切实措施,着力解决干部职级待遇问题。今年8月,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中心向县编办提交了《关于核准县法律援助中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请示》,在该设置方案中新增设了担任其他管理岗位八级职员职位1个(享受副科待遇);9月,按照县司法局党组要求对于法律援助中心原岗位设置方案中已有的1个担任其他管理岗位八级职员职位进行了竞争上岗,中心坚持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逐步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合理流动”的科学用人机制,激发全体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创新、奋发进取。近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批复(平人社事发[2014]81号),同意法律援助中心聘用其他管理岗位八级职员1名(享受副科待遇)。
(平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聂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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