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全县的森林资源,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促进林业全面健康发展,就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石安镇人民政府作出以下措施:
一、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在全镇辖区内开展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和非法运输木材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整治行动,对盗伐、滥伐林木、无证运输、货证不符、非法收购、强行冲关闯卡、伪装运输木材逃避检查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二、要强化森林资源源头管理力度,对林区的林木采伐和运输实行镇、村二级监管,镇村干部和护林员要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森林资源监管好,确保村辖区范围内不出现无证砍伐、无证偷运木材的行为,一经发现,要及时会同林业管理部门进行查处。对镇村干部监管不力,造成无证采伐、无证运输,被林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要追究相关镇村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坚持巡山护林,维护林区秩序。各镇村干部、林业、干部及专职和兼职护林员要加强巡山护林,切实维护好林区的采伐秩序。对带头乱山、哄抢、偷盗他人林木的,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石安镇 罗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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