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平武县法院在立案信访工作中,不断强化便民利民措施,让当事人切身感受到活动成果。
一、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制度,强化司法便民
1、在立案大厅坚持接待、审查、立案、收费“一站式”服务,坚持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和同岗替代制度,确保人民群众来院办事有人接待、有人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诉讼咨询、诉讼指导、风险提示、收费咨询、案件查询、办案人员联系、诉讼材料接转、引导当事人合理选择纠纷解决方式、帮助当事人了解诉讼权利和义务、释明答疑、促进和解以及化解矛盾纠纷等。
2、规范司法礼仪,做到庄重亲和。立案信访大厅法官和工作人员坚持着装上岗,接待群众时,要求态度和蔼、精神饱满,耐心解答来访人咨询,认真听取陈述和意见,杜绝态度冷漠、语言生硬等现象。
3、设立“司法救助无障碍通道”,对伤病患者、残疾人、孤寡老人等不方便参加诉讼的特殊群体,实行优先立案。开通诉讼“绿色通道”,对涉及老人、妇女、儿童、低保人员、农民工等弱势群体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医疗费、劳动报酬等案件,优先审查、优先立案。
二、加强便民措施,在立案审查环节中落实司法便民
加大诉前调解、诉调对接、立案调解服务,尽量以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不收费、不结怨,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和负担。
三、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在促进社会和谐中彰显司法便民
认真落实信访首问负责制,对重点案件实行定领导、定专人、定方案、定时限、包稳控的“四定一包”责任制,下大力气解决上级交办的重点案件和重信重访案件,最大限度减少和化解不和谐因素。对同一问题多次缠访、闹访的,把握接访尺度,摸清真实心态,找到利益平衡点,引导当事人用合法方式表达诉求。按照“法院管稳定、地方管稳控”的原则,对已经给出明确答复仍然缠访、闹访的,加强与政府信访部门、信访人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村、社、居委会基层组织的信息沟通。在办案活动中发现有关涉诉信访案件或信访苗头的,实行巡回审判,一律采取带案下访、就地处理的方式,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
(作 者:蒋 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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