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法律援助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基础上,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从四个方面做实、做好,为服务民生民计做出贡献。
构建“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在市县两级建立了11个法律援助受理大厅,在镇乡(街道)和社会组织建立了28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村社和社区建立了850个法律援助联络点,实现了法律援助全市全覆盖。规范法律援助服务行为。编创了全省首个《法律援助程序细则》,通过几年的实施,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进入规范化建设快车道。2014年,司法部确定绵阳为法律援助规范与质量评估工作全国示范城市。坚持开展服务特殊群体的专项行动。2012年以来,我市两次开展春节前后服务回乡和返程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行动,共计受理案件570件,帮助4102名务工农民讨回欠薪6332万余元,此项工作得到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同志肯定性批示。推行“3154”法律援助窗口服务模式。积极推行“3154”服务模式,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援助服务,提升政府法律援助社会公信力。
1-7月,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25514人次,受理案件2416件。通过法律援助,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6906万余元。 (市司法局 办公室 法援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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