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密切关注汛情,及早采取措施预防,未雨绸缪,尽量减少灾情发生;二是加强对漫水桥和易发生水毁、塌方路段的检查和养护工作;三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影响排水、行洪的路段、桥涵,及时清除障碍,达到行洪排放标准;四是加大公路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保障抢险救灾车辆先行;五是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接收文电,提高办事效率,做到随到随办、及时处理;六是坚持雨前、雨中、雨后公路巡查,全面做好路面积水观测工作。发生中雨及以上汛情时,实行零报告制度。(公管所 左诚 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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