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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仙区副区长李彦君要求以“三增强”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4-05-27  发稿编辑:韩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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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新修订的《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安排部署2014年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5月16日下午,游仙区司法局组织召开2014年法律援助工作会。游仙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李彦君,游仙区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袁飞,游仙区司法局长魏洪奇等领导出席会议,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人,各法律服务机构分管法律援助工作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实行工作会和培训会套开。

会上,游仙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李彦君作了重要讲话,他充分肯定了2013年法律援助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要求以“三增强”做好2014年法律援助工作:一是认清形势,增强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工作者要充分认识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认识到法律援助是党委政府的民生工程,是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客观需要,是依法治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二是强化措施,增强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服务能力。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突出法律援助宣传重点,打造法律援助工作的特色和亮点,使法律援助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三是部门联动,增强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保障能力。加强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区财政要建立法律援助经费动态增长机制,区民生工程办要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法律援助经费预算到位拨付到位;加强法律援助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法律援助在办理农民工讨薪、征地拆迁、信访等重大维稳和涉法涉诉案件中,需要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工商、民政、人社、信访、税收等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为法律援助办案人员利用档案资料调查取证提供支持,为受援人提供真实有效的法律证据,凡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法律援助案件,需要相关单位和部门支持的不得推诿和拒绝,并按照《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免收档案资料查询、调取、复制、出具证明等费用;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者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坚定他们的政治信念,努力提高他们依法执业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经验总结提炼,建立健全具有游仙特色的法律援助工作新机制。

游仙区司法局长魏洪奇对游仙2013年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14年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强调了普法和依法治理、社区矫正以及基层基础工作。他指出:2013年,我区法律援助工作采取“四个三”模式,圆满完成了民生工程各项目标任务,有效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三纳入,领导重视法律援助为民,区委区政府将法律援助纳入了民生工程,纳入了目标考核范围,纳入了财政预算。三扩大,优质服务法律援助便民,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扩大法律援助社会知晓面,扩大法律援助受众面。三联动,部门对接法律援助利民,与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公安分局联动,建立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一卡通”协作机制;与区信访局、区大调解协调中心联动,完善“访调援”对接机制;与区妇联联动,深化妇女儿童维权机制。三强化,注重质效法律援助惠民,强化队伍建设,强化程序规范,强化法律援助志愿者的培训。全区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67件,法律援助咨询录入数7342条,建成3个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910余万元。区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总结形成“游仙区访调援‘1234’模式”在全省推广。他要求:2014年游仙区法律援助工作要以全面完成民生工程任务为目标,要“五抓五重五优化”:一是抓建设重提升,优化为民服务窗口。二是抓服务重规范,优化为民服务标准。三是抓培训重宣传,优化为民服务形象。四是抓监管重保障,优化为民服务质量。五是抓衔接重协作,优化为民服务功能。

游仙区司法局副局长刘艳霞宣读了“2013年游仙区十佳法律援助办案能手”表扬通报,并颁发了荣誉证书。游仙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伍礼泉对新修订的《四川法律援助条例》进行解读,对法律援助办案技巧进行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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