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仙区法律援助中心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以来,紧紧把握优化民生服务这一目标,以“四个完善、四个提升”打造群众满意工程,把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真正做成民心工程。
一、完善工作模式,提升服务意识
继续巩固和完善“四个三”工作模式,进一步落实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在面向基层、服务基层的过程中,不断完善“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加强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建设。通过开展群众满意的规范化、标准化法律援助示范服务窗口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3154”服务模式,努力提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真正把法律援助作为党和政府关心群众的重要举措,主动送到困难群众身边。
二、完善队伍建设,提升服务形象
以新修定的《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为锲机,结合实际开展法律援助骨干培训,提升法律援助人员工作能力和思想素质。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公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内容,大力宣传法律援助重要信息、典型案例和办案能手。从而引导了法律援助人员向先进典型学习,进一步树立为民服务良好形象。
三、完善考核机制,提升服务质量
通过主动争取区委、政府领导支持,将法律援助纳入民生工程目标管理,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并且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舆论监督。全面实施《绵阳市法律援助程序细则》,严格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坚持专款专用,确保案件补贴及时足额发放,提高了办案人员的积极性。区法律援助中心坚持每季度对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抽查,提高案件初审和咨询录入质量,督促从业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畅通投诉渠道。
四、完善对接机制,提升服务水平
为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发展,区法律援助中心逐步建立健全援矫对接机制。通过与社区矫正大队协作,强化对社区矫正人员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促进社区矫正人员转化改造,维护社会稳定。继续抓好与信访和群众工作局、人民调解中心、大调解协调中心的相互协作,完善“访调援”联动工作站“1234”模式,将心理疏导融入法律援助服务,引导信访群众依法表达诉求。(游仙区司法局法律援助股 敬代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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