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积极践行群众路线,努力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近日,数件涉信访、标的巨大、人数众多、执行时间长的系列类案,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协力下,在各方当事人的诚挚互让下,最终使这多起标的达110万元的复杂案件和解。
成都汇通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秦某某等8人及刘某某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系列各案,本院于2011年5月—11月分别作出了判决,各被执行人应连带支付申请执行人汇通担保公司共计110万元。因各被执行人未按照生效的各判决文书内容规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汇通担保公司于2011年11月向本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在执行中本院查明各被执行人家庭均系农村家境困难,因灾后重建现均有银行贷款;部分被执行人外出务工联系不上,有的联系但不到庭,以各种理由推诿或虚假承诺说明情况;部分被执行人反映因其未到庭,导致自身权益未得到保护,因此该类系列案在执行中陷入僵局。2013年11月各被执行人因经济困难抵触严重无法履行义务等原因联合到本县人大,政法委,县政府,县信访局反映情况,引起了县委的高度重视,政法委多次指示,要求法院审慎处理该系列案件;汇通担保公司地处成都路途遥远,对各被执行人的情况不是很了解,并多次质问法院执行不力执行拖延,使得执行很是被动承办人有口难辩。后经承办人费尽周折几经协调,积极联系各方当事人,于2014年3月12日在本院组织双方和解,在调解过程中,执行干警本着群众路线实践活动的方针,为当事人所想而想,为当事人所急而急,苦口婆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告知各方面临的执行风险结果,不厌其烦解释宣传法律等,在各方相互真诚理解相互诚挚让步的情况下,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申请人汇通担保公司同意由秦某某等6人与刘某某分别承担各自对应判决文书所确定金额的50%。
(作 者:任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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