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六旬老人刘某某、吕某某与家人因死亡赔偿款分割产生纠纷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为保障当事人经济免遭损害,同时达到“以保全促调解”的目的,平武法院及时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通过法官的有效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原告刘某某、吕某某系夫妻关系,其子刘二某与被告母某某结婚后共同生育长子被告刘某、次女被告母小某,均已年满十八周岁。刘二某在山西省务工期间不慎触电死亡,用工单位共赔偿刘二某的近亲属因刘二某死亡的各项损失赔偿款共计125万元,母某某全额领取该款后未给付刘某某、吕某某应得的赔偿款。经多次私下协商无果后,刘某某、吕某某无奈将母某某、刘某、母小某诉至法院,要求给付其因刘二某死亡应得的赔偿款。
原告刘某某、吕某某均年过六旬,年迈体弱,由于原、被告双方矛盾较大、积怨较深,平武法院立案庭组织法官对该案进行了分析与讨论,同时安排经验丰富的法官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原本双方零沟通、恶言相向,调解难度极大。承办法官合理运用说服引导、法理释明和情理疏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由被告母某某给付原告刘某某、吕某某因刘二某死亡的赔偿款共计38万元,该笔款项从已冻结金额中直接划拨,缩短了履行周期,大大提高了执行到位率。案后,双方当事人对法官的调解工作以及法院快速高效的工作流程表示了肯定和认同。
(作 者:唐占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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