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村(居)“两委”换届工作顺利进行,三台县曙光乡人大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和指导作用,“四大”监督切实加强对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指导。
法律监督。组织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指导组和选委会成员,系统学习相关法规、文件,坚持学好用好法律,严格依法办事。
程序监督。对推选村民代表、村民选举委员会、选民登记、委托投票、选民代写、投票场所的设置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督,同时,严格监督村(居)“两委”换届工作指导组和村民选举委员会行使权利,正确实施选举程序,落实选举实施方案,使整个村(居)“两委”换届选举过程公开、公正、透明,依法规范操作,稳步推进选举工作。
群众监督。公布举报电话,及时掌握村(居)“两委”换届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在选举工作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接受群众监督。
纪律监督。对群众反映的换届选举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介入调查,努力把不规范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胥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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