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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潼法院许州法庭巡回办案公开审理一工赔案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09-24  发稿编辑:景秀丽

近年来,梓潼县人民法院发扬巡回审判的优良传统,将巡回办案作为争创“两个一流”和“警民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其灵活机动、亲民便民、群众易于接受的特点,经常把法庭开进街道社区、田间农户,使梓潼法院的巡回法庭呈现出多元的文化和法律元素,并将民商事审判与执行融入巡回法庭工作中,让司法更加贴近群众,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阳光,最大限度地方便了群众,满足当事人的司法诉求,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真正做到了司法便民、利民、亲民,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近日,许州法庭因原告工伤致残,不便出庭应诉,冒雨前往原、被告所在地,就地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原告王大平诉被告魏兴平、罗成慧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收到了良好效果,深受当地老百姓称赞。

今年5月,本院受理了王大平诉魏兴平、罗成慧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案件转入许州法庭后,由庭长赵加锋承办。赵庭长及时向原、被告了解相关案情。原告与被告魏兴平、罗成慧同是许州镇百顷村九组村民。原告受二被告雇佣,为二被告从事彩钢棚搭建工作。2012年7月8日,原告在工作时从10米高的屋墙上不慎坠落,导致原告左小腿、胸部、腰椎等多处受伤致残,送医救治花去医疗费用十多万元。经绵阳维益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五级伤残。事后双方在垫付医疗费及赔偿问题上意存分歧,协商未果,王大平诉至法院。在第一次开庭后,赵庭长考虑到原告的身体状况行动不便应诉困难,方便当事人诉讼,且就地审理能够运用法律来提升老百姓的法律意识,为妥善处理该起纠纷,许州法庭“巡回法庭”走进许州镇设露天法庭,公开审理了这起民事诉讼案件。

9月18日,中秋节前一天,上午8时许,许州法庭一行工作人员冒着暴雨驱车前往原、被告所在地许州镇百顷村。巡回法庭把庭审现场设置在一农户的坝子内。露天法庭按照常规法庭的布置摆放着桌椅,并分别提示审判员、书记员、原告、被告、代理人及证人的位置,庄严的国徽端正地挂在大门上,将“梓潼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红色横幅悬挂在显著位置。上午9时30分正式开庭,审判员、书记员、执勤法警依次就坐,原、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出庭应诉,当地男女老少约二十余人到场旁听。至中午一时许,庭审结束。整个庭审规范有序,审判员始终驾驭庭审,在三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赵庭长认真组织原、被告双方对证据进行质证、辩论。庭审结束后,原告方情绪有些激动,赵庭长及在场干警及时安抚当事人情绪,组织当事人和旁听群众有序地离开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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