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巩固创先争优成果,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机制,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三台县刘营镇结合实际,大力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新模式,激活党员活力。
一、党员分类,明确考核对象
机关、教育等单位党支部,企业和两新组织党支部,村(社区)党支部分别根据自身实际,按照职务、工作特点、身体状况等将党员划分为四类,分类管理。
二、分值设置,量化考核标准
从文明和谐、履行义务、组织活动、先锋作用等4个方面的主要表现,确定基础积分;同时符合贡献加分条件,对党员实行无上限累计加分,符合违纪扣分条件,在基础分上对党员实行直接扣分,扣完为止。
三、积分登记,严格考核程序
积分单位为党员建立《党员积分卡》,将党员的文明和谐、履行义务、组织活动、先锋作用等日常行为积分和加分扣分详细记录,作为党员日常行为积分的重要依据。基础积分要坚持自我评分、群众评议、党内评议、组织评定、综合评定、公平评议的民主评议方式,并将党员年度得分情况在主要地点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反映,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及时调查原因并向党员反馈调查结果,积分有误的及时纠正。
四、设置档次,科学考核应用
将党员一周期末的最终积分作为党员年度最终考评得分,根据分值将党员评为不同档次,依据评定档次逗硬奖惩。评为先锋等次的党员,优先获得当年各类先进评选资格;评为带头等次的党员,可以参加年度各类先进评定;评为合格等次的党员,原则上不参加各类评优评先;评为警示等次的党员,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确定为诫勉谈话、限期改正或参加党风培训班的对象,对其进行集中教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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