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促进节能技术进步,不断提高能源终端利用效率,培育全社会绿色低碳消费观念。根据《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四川省绵阳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能效标识制度执行情况等专项检查的通知〉》(绵市经信环资〔2012〕275号)文件精神,游仙质监局立即部署,迅速行动,并于6月15日组织本局人员对辖区内相关企业、大型超市等进行了能效标识制度执行情况等专项检查。
本次共检查辖区内食品包装袋生产企业1家、大型超市1个。检查的整体情况较为乐观。被检查的食品包装袋生产企业未生产超市用购物袋;被检查的大型超市销售的是小家电(电风扇、电磁炉),销售商品均在其明显位置贴有能效标识,我局执法人员逐一对照其粘贴的能效标识检查核实,均为真实标注。同时,该超市收银台的塑料购物袋均为有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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