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5月3日,平武法院召开院部门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法院关于规范警车的相关要求,组织学习了绵中法纪监关于“加强警车管理使用”的规定,通报了近期法院警车违纪事件。会议由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尹志强主持。
尹组长首先组织学习了 “加强警车管理使用”的专题通报。他要求,对本院的车辆进行一次清理,对外借的警车该收回的要收回,各部门公务用车都确定其责任人,并与其签订责任书,明确其责任,节假日非因公务警车一律不得外出。各部门在使用管理警车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禁止警车在酒店及娱乐场所停放。不论驾驶公车还是私车,都要牢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将“三条禁酒令”常记心中,才是真正的关心爱护干警。他希望大家时刻绷紧这根弦,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李松海院长要求,警车违纪事件频频曝光,法院干警必须高度重视,严格遵守禁酒令,引以为戒,令行禁止,杜绝违法用车事件发生。他强调,一是车辆除执行局、民庭办案专用外,其余全部收归办公室统一管理;二是紧急情况用车必须向办公室报告;三是严禁酒后驾车;四是警车不能停放在娱乐场所和高消费地方;五是车辆的保养维修必须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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