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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作虎对全市核与辐射安全工作提出六点要求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1-11-23  发稿编辑:景秀丽

近日,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作虎召集分管副局长舒斌以及核安全管理科、市辐射环境监测站有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就全市核与辐射安全工作提出六点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核与辐射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危和国家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刚刚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把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七个突出环境问题中的“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列为第三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这显示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

二是摸清底数。绵阳市是“核技术利用大市”,核技术利用非常广泛,门类非常齐全,涉及面广,数量很大。一定要花大力气切实摸清底数,做到不重不漏。

三是分类处置。要认真贯彻“二级审批、三级监管”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辐射安全行政许可制度,以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为抓手,实现辐射安全许可全覆盖。要严格执行环评制度,把好核技术应用及电磁辐射项目的入口关,大力推动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移动通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四是加强监测。市辐射站要加强辐射环境监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信,为我市核与辐射环境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五是内紧外松。核事故具有突发性、严重性、难以感知性和社会公众高度敏感性等特点。在管理上要做到内紧外松,为核技术利用单位保密。做好点对点、一对一的服务,核安全管理要注重社会效应。引导公众正确认识辐射及辐射污染防治,消除恐惧心理,任何人和部门不得私自发布辐射安全信息,否则,将按相关法律法规查处。

六是加强管理。加强核与辐射安全执法监管,确保监管到位,不留监管死角。监管中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行政。充分体现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权威性、严肃性。对违法企业,要处罚到位,增强执法的威慑力。执法中要突出企业辐射安全的主体责任,通过落实责任、强化企业的内部管理措施,降低辐射事故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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