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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法治四川建设的思考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4-02-24  发稿编辑:韩春梅

 

2013年12月6日,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在《法制日报》发表了《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署名文章,王东明说:“四川是人口大省、矛盾大省,要实现长治久安,最终要靠法治”。文章中提出建设法治四川,意在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为民,推进公正司法,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健全普法机制,维护群众权益,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四川法治建设进程不断刷新

四川的法治建设起步较早,尤其是1997年省委作出《关于依法治省的决定》以来,目前全省已有1000余个党政机关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过去五年,省人大常委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25件、修改56件、废止9件,批准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64件,目前省本级保留行政审批事项只有260项左右,是全国最少省份之一,省政府还明确提出了“审批事项全国最少、程序最简、办理最快、费用最低、服务最优”的考核目标,各级党委政府清理红头文件20余万件,减少审批事项一半以上。今年1月1日起我省99个省级部门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8大类8000多项权力,在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上运行;2008年以来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制定和推出便民利民惠民措施1万余条,同时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司法救济;“六五”普法以来,全省有近6900万公民接受了法律知识培训和教育,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使法制宣传教育更直接、更有效地进入机关、单位、学校、企业、社区和乡村。同时,各级党委、政府建立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和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开展领导干部法治轮训;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配备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加强民族地区法制宣传,将法制宣传融入法律服务之中;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把法律常识教育纳入劳务培训,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近日出台的《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和2014年1月9日召开的四川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四川作出全面部署。在2014年1月11日召开的四川省委政法工作会上,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指出,当前,我省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改革和转型过程中诸多矛盾和挑战,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政法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影响政法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政法队伍。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要自觉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和孟建柱同志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和推进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肩负起新时期政法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为实施“三大发展战略”、推进“两个跨越”提供有力政法保障。并明确要求全省政法系统要把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四川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任务,积极主动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形成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依法行权的高度自觉、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同时就学习贯彻四川省依法治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王东明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了部署,表示将按照中央、省委工作部署,以强有力的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深入推进平安四川、法治四川建设,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省司法厅表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紧紧围绕《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法治四川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启动法治示范市(州)、县(市、区)、法治示范乡镇、街道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示范创建活动;要把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造就信念要坚定、干警要干净、队伍要纯洁、执法要公正的过硬队伍,继续深入推进服务群众“八件实事”,为社会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

2014年2月12日,绵阳召开了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市委书记罗强强调指出,要始终扭住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这个基本任务,坚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个核心价值追求,紧扣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这个根本目标,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毫不放松地抓好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毫不含糊地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建设中国西部经济文化生态强市提供有力政法保障。

二、集中通报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案件,警醒政法界

近日,中央政法委通报10起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中央政法委要求,全体政法干警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反腐倡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各级政法机关要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好反对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的攻坚战。另据了解,中央政法委将按照中央部署,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狠抓政法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从今年起,不定期集中公布已查处的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中央政法单位公开设立举报网站,并及时公开已查处的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和腐败案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2月12日 新华网)

我们看到,此次通报的10起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中,从最高法、公安部到省市县公检法干部都有“晾晒”,力度和勇气可谓坚决。一个月前,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要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此次十起典型案件的通报,正是对中央政法工作精神和习总书记“四个坚决”的积极落实。

追溯寻源,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法治原则,必须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根本原则是依法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六字法制原则并非只针对社会群体,做为执法者的各级公检法司更应该知法守法,正所谓“打铁还需自身硬”。

政法领域在公众眼中是手执法律利剑的社会公平正义维护者、群众权益保障者、法律权威执行者,相比各级政府官员,公检法部门更像是社会秩序的最后一道“防波堤”:有了这道“防波堤”,权力之海才不会漫堤伤民,法律尊严、公平正义、清廉社会才能充满希望。可想而知,政法系统如果出现腐败,必将严重破坏法律尊严,践踏社会公平正义,侵蚀党和政府公信力。在2009年全国“两会”上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严肃指出:2009年全国涉案贿赂犯罪官员13000多人,其中公检法司机关占了2620人,高达1/5,可想而知,2620名公检法司人员收受贿赂,将出现多少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腐败事件。

通报政法干警10起典型案件,折射出一种自曝家丑的勇气态度,显示出一种透明公开的决心气度,展现出一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的力度。正是由于公检法司相对其他政府部门更像是一个独立的世界,此次通报政法干警10起典型案件,正释放了纪检监察部门和政法机关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携手共建廉洁过硬政法队伍的强烈信号。

三、建设法治四川的途径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习近平还强调,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强调指出:四川作为西部内陆省份,人口多、底子薄、不平衡、欠发达,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一方面科学发展、加快发展任务十分艰巨,另一方面还面临改革和转型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挑战,必须通过加强法治建设来规范行为、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我们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提出加快建设法治四川,就是要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夯实治蜀兴川的法治根基。

笔者认为,坚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和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建设法治中国、法治四川、法治绵阳的前提、根本和标准。其中,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关键,公正司法是防线,全面守法是基础。建设法治四川,最根本的就是要结合四川和绵阳实际,把这“十六字”方针贯彻落实好。

第一, 坚持法制统一,进一步加强和加快地方立法工作。地方立法需要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进行及时修订、完善或新立,提高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四川相关实施条例的同时,要加快地方立法进程,使法律更加践行群众路线,具有地方特点性、民主性,也具有可操作性,这样制定的法律法规也才能真正管用。在加强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立法工作的同时,加强应对突发事件、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制度建设,及时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第二, 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政法机关党组织要自觉承担起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政治责任,正确处理好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工作职能部门的关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整合用好网络理政等群众诉求收集处置平台,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表达诉求、维护权益,特别是要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切实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局面。特别是党委、政府负责同志, 要通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方式,将决策过程严格约束在法治框架内,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想问题、作决策、抓工作都要依法办事,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原则,科学界定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运用法治手段开展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同时,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能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第三,严格依法执法,坚决维护法律权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实施。建设法治四川,要把严格执行法律,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执法方式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 严格执行法律,必须推进依法行政,把权力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合理界定执法权限,落实执法责任, 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坚决打击执法者不守法、乱执法事件,切实保障群众的根本利益, 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维护和政府公信力,对一切违规违法执法行为坚决惩处。

政法干警要树立正确的执法司法理念,把强化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作为必修课,自觉用职业道德约束自己,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要把法治精神作为主心骨,铁面无私,秉公执法,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同时,要健全政法部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让执法司法权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都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谁违反制度就要给予最严厉的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法治四川、法治绵阳建设中,政法部门要坚持从严治警,用更加严格的纪律规范和约束队伍,以铁的纪律带出一支铁的政法队伍,不断提升政法干警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努力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第四,坚决维护司法公正,守住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之不公,国必衰亡”,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建设法治四川,必须要把司法公正作为生命线,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不动摇,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力量。通过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强化监督制约,有效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体制性束缚、机制性障碍和保障性困扰问题,确保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受外部干扰,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教育引导司法从业人员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信仰上的坚定,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国家、忠诚于人民、忠诚于宪法和法律观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的关注和期待,认真解决群众打官司难、执行难等问题,特别是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五,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依法办事的浓厚氛围。通过20多年的普法教育,广大干部群众依法办事的意识已经明显增强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有的执法干部不善于用法律手段处理社会矛盾,有些群众不善于利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甚至错误地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建设法治四川的最终目标,就是要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守法、依法办事的正确导向,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无论是政府部门、企业,还是社会公众,都要逐渐形成依法依规办事的良好风气。各级领导干部更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帮助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治观念,养成法律习惯,善于依法维权,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依法理性地表达自己的诉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自己的问题。

同时,要大力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突出重点,切实加强青少年、进城务工人员以及边远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普法宣传教育。把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乡村等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法制化水平;把法治建设与道德建设结合起来,推进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通过持之以恒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在全社会营造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浓厚氛围。

目前,法治四川建设正处于关键时刻。各级党委已经把这项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把各项事业纳入到法治化轨道。我们相信,通过法治四川建设、法治绵阳建设,必将不断提高各级党委、政府的依法治理水平,更将为推进四川和绵阳“两个跨越”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北川羌族自治县司法局  杨  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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