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2009 年 4 月以来,江油法院不断深化民事审判方式改革,根据简易程序案件必须简便易行的原则,制作了 22 种填充式的格式化裁判文书。
为充分体现简易程序的特点,提高办案效率,江油法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民事简易案件裁判文书进行了大胆改革。根据不同类型案件的特点,统一制成了 22 种填充式的格式化裁判文书。对于判决书的证据部分,在当事人诉辩主张之后,直接写明对事实的认定,省略了证据的一一罗列和认证。对判决书的说理部分,只简明扼要地记载当事人诉争的事实和江油法院认定的理由要点。对于调解书,只须填充当事人的自然情况、调解达成的协议和诉讼费用的分担。宣判后,独任审判员立即就能够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直接在微机中简要填写相应内容,当即把裁判文书送达给当事人,既大大节省了独任审判员制作文书的时间,又减少了诉讼支出,当事人的满意度也明显提高。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