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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期间不思悔改“瘾君子”被依法收监身陷囹圄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9-09-29  发稿编辑:韩春梅

 

9月17日上午,随着绵阳市游仙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队长冉晋的一声“社区服刑人员赵某某起立!”社区服刑人员收监执行警示教育现场会达到高潮,随后队长冉晋宣读了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社区服刑人员赵某某从此失去了社区矫正的机会,进入高墙服刑。

赵某某因故意伤害罪于2019年3月4日被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同年5月22日,赵某某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查获,处以行政拘留五日;但该员仍不思悔改于7月5日再次吸毒被公安机关查获被处以行政拘留十四日。鉴于该员的严重违规行为,绵阳市游仙区司法局向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提请对其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建议。原判法院作出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裁定。

通过开展现场收监警示教育,有效维护了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不仅对在场社区服刑人员起到了震慑教育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了他们的服刑意识,珍惜社区服刑的机会,遵纪守法,以实际行动矫正自己的不良行为。

此次收监活动,游仙区司法局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控和教育矫正措施,坚决避免社区服刑人员出现脱管失控、重新犯罪和极端事件,全力维护全区社会安全稳定,坚决打赢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全稳定攻坚战,以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的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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