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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县“11336”社区矫正分类教育探析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9-06-18  发稿编辑:韩春梅

 

三台县位于四川盆地中部偏北,幅员面积2659.38平方公里,辖62个镇乡(其中镇49个、乡13个)和1个街道办事处。932个村、110个社区居委会。2017年末全县总人口145.93万人。全县社区服刑人员常年在600-800之间,教育监管压力大,社区矫正执法工作风险系数高。

前几年,我县在社区矫正实践中,对矫正对象不加区分,实行统一集中教育管理,忽视了矫正对象的个体特征与犯罪类别差异,部分矫正对象在相互比较中对司法机关定罪量刑,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执法产生不满情绪,出现了对矫正措施抵触现象,为防止这一问题蔓延,诱发不安全、不稳定事件。自2017年以来,三台县司法局从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全,促进乡村治理,认真落实治本安全观,推进司法行政事业良性发展的高度出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总体国家安全观为引领,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为抓手,以实现全县社区矫正安全稳定为目标,坚持规范与创新相结合,积极探索构建“11336”社区矫正分类教育新模式,基本扭转了社区矫正教育“一锅烩”不合理、不科学的粗放做法,促进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序开展,收到较好社会效果。

一、三台县社区服刑人员教育面临现状

(一)社区服刑员构成情况

从文化程度看,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556名,占总数的83.9% ;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106名,占总数的16.1%。

从类别看,缓刑625名,占总数的94.4%;假释20名,占总数的3%;管制11名,占总数的1.6%;监狱监外执行6名,占总数的1%。

从年龄分布看,18岁以下12名,占总数的1.8%;18岁以上45岁以下593名,占总数的89.5%;61岁以上57名,占总数的8.7%。

从性别分布看,男性592名,占总数的89.4%;女性70名,占总数的10.6%。

从户籍分布看,农村户籍582名,占总数的87.9%;城镇户籍80名,占总数的12.1%。
从犯罪种类分布看,暴力型犯罪256名,占总数的38.7%;财产型犯罪172名,占总数的26%;过失性犯罪209名,占总数的31.6%;涉毒犯罪16名,占总数的2%。

综上,三台县社区服刑人员呈犯罪类型多样,农村人口多,男性比重大,青年人口多,文化程度偏低的特点。

(二)开展教育演变情况
前几年,三台县社区矫正主要以每月集中教育为主,教育内容主要为矫正纪律和法律知识,心理教育、文化教育、政治教育及思想教育开展较少;法律知识教育中,大多是组织学习法律原文和规章制度,讲强制性要求多,心理疏导、教育引导少,因而教育效果不理想。2017年以来,我县遵照司法部治本安全观的总要求,积极探索社区服刑人员实行分类教育,2018年全面推行“11336”分类教育模式,从目前看,实施分类教育,易于被社区服刑人员所接受,减少了对立情绪,收到较好社会效果。

(三)教育中存在问题
1.矫正教育内容单一。司法所社区矫正教育均以法律知识宣讲为主,而思想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到监狱、戒毒所等场所开展警示教育较少。加之法律专业术语较多,不易于社区服刑人员接受,这就导致少数社区服刑人员产生厌学情绪,未能真正消化领悟。
2.个别教育工作不到位。大多数司法所对接收的社区服刑人员,因多种原因,还未做到根据其犯罪性质与类别、心理状态、行为特点等因人因情施教。
3.矫正教育巩固措施缺失。于缺乏教育矫正奖惩激励制约法律规章明文规定,在社区矫正工作中,难以做到赏罚分明,奖优罚劣,致使教育矫正工作预期目标难以实现。
4.社区矫正基础设施落后。不少司法所没有独立的教育室,缺乏必要的电化教育设备,就导致社区服刑人员学习兴趣不高,影响教育矫正效果。
5.社区矫正工作力量不足。教育矫正各环节工作,基本上是司法所工作人员独自操作,无法吸引社会力量很少参与其中,难以形成强大的社区矫正工作合力。

二、 三台县“11336”分类监管的主要做法
2017年以来,我们针对社区服刑人员多、犯罪类型复杂等情况,将社区服刑人员分为未成年人、女性、财产犯罪、暴力型犯罪、过失性犯罪和涉毒犯罪六种类别,实行分类教育监管。
(一)实现一个总目标。努力将全县所有社区服刑人员矫治成拥有健全三观、健康人格、具有一定自治力、能遵纪守法和勤劳致富的“合格产品”,顺利回归社会,实现维护国家安全,保持社会稳定治本安全观既定目标。

(二)依托一个平台。发挥县社区矫正中心监控平台现代远程功能。高密度、有针对性的进行分类教育。依托社区矫正视频会议系统、网动视频会议APP,实行每季度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一次集中点验、集中学习、心理咨询、远程帮教。截止今年,已开展两次分类教育活动,受教育达798人次,并对全体社区服刑人员实行抽查点名,严防漏管脱管,重新犯罪。

(三)突出三类重点。1.突出未成年类教育。目前,我县共有12名因为家庭教育不力、家庭关系不睦以及家庭成员和社会不良文化的影响,走上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社区服刑人员。调查发现,他们文化程度低、农村人员多、以侵权为目的的暴力犯罪突出、团伙作案比例较大、出现了新型犯罪苗头,而且有着明显的成人化、智能化。根据这一特征,我们一是延伸帮教,让其走进“高墙”感悟人生。为了让其了解国家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珍惜相对自由机会,我们不定期组织他们到看守所、监狱参观,进行警示教育,今年已进行42人次;二是探索开展三观教育。请国文老师对他们进行《三字经》《论语》《孟子》等传统文化的讲解,司法所组织他们学习时事政治、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等常识,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三是敦促亲属履行教育引导责任。让未成年家长积极与他们沟通,帮助他们建立正确的人际交往关系,纠正劣习,形成社会教育与家庭教育合力;四是注重心理疏导。通过个别谈心、聊天等方式了解他们内在真实想法。利用心理测量量表SCL-90,剖析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状态,适时调整矫正教育计划。对有心理疾病者请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疏导。如塔山镇王某,男,17岁,初中辍学。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2018年1月11日到塔山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在矫正初期,该员对自己罪犯身份认识不到位,不按遵守“两个八小时”制度,对社区矫正有抵触心理。在了解到其父母离异且各自都已组成新的家庭,从小和爷爷长大,爷爷对其比较溺爱,正处于青春叛逆期,特别是对其父母有一定的怨恨心理。司法所掌握这一情况后,一是加强与其家属的联系沟通,让他的父母在生活中多关心王某,多了解他的想法,使他感受到家庭的关爱;二是经过县司法局训诫和司法所谈心教育后,并根据SCL-90量表结果,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三是考虑到其在县城某餐馆当服务员,司法所了解其想法后,牵线搭桥促使其在塔山镇某理发店学习理发手艺,现能按要求参加个别教育及公益劳动,基本放弃破坛子破摔的想法。

2.突出故意犯罪类教育。针对全县社区服刑人员故意犯罪类占50%以上的实际,我们一是从分析犯罪原因入手,采取讲法析案、日常行为规范及心理健康教育学习,以增强其法治观念、提高道德修养。二是对涉黄、涉毒、涉黑“三涉”人员主要通过毒品知识、毒品危害的普及宣传,让其认识自身行为的危害性,并远离“黄”、“毒”等社会毒瘤。老马司法所注重细致观察涉毒矫正人员神态,果断运用尿检技术,在辖区涉毒人员中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三是对犯罪情节比较轻微、社会危害性及再犯罪风险较小的人员,主要用法律知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帮助其树立服刑意识,顺利渡过矫正期。如富顺镇张某,男,24 岁,初中文化。因犯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2017年12月1日到富顺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在矫正初期,张某虽能按时参加学习劳动,但好逸恶劳、无所事事,没有人生目标与规划。且因在外打工曾受欺负,产生了一定的心理障碍,对社会有排斥心理。司法所掌握情况后,一是通过多次的谈话交流,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二是通过多方协调,推荐到众图鞋厂上班,并协助他对生计进行谋划,让他感受到政府的关爱与帮助,巩固发展他心中的正能量;三是在他萌生创业想法后,帮他联系学习场所和技术人员,确定创业项目,激发其自食其力内生动力,现该员开了一家以网络销售方式为主的食品外卖店,全身心投入经营活动,翻开了人生新的一页。

3.突出女性类教育。一是注重发挥女性司法助理员性别优势,实施有针对性的矫正对策,消除她们的心理隔阂,使她们自愿接受管理教育。二是通过查阅卷宗、入户走访、座谈等形式,了解其犯罪成因、服刑意识,客观理性地分析她们的个体特质特征,运用心理矫治和人文关怀,综合施策。如光辉镇李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其丈夫于2014年因病去世,女儿张某(2007年8月出生)一直辍学在家,李某及其女儿都为艾滋病毒携带者,且家庭困难。因此,李某入矫后就抱着破罐子破摔的想法。我们掌握这一情况后,安排工作人员分别到县疾控中心、县检察院、县关工委、县民政局、县教体局等相关部门咨询针对“患艾”特殊儿童的帮扶政策。通过多方协调,光辉镇已让张某每月享受746元的孤儿救助,直到18周岁,并在就学上享受平等政策。由于张某身体较差,经常住院,通过协商镇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司法救助每月分别补助其1000元,解决了他们的实际困难,使李某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更加积极改造。

(四)坚持三个强化。1.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分类教育制度,出台《三台县社区服刑人员分类教育方案(试行)》,对分类教育原则、内容和方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各镇乡司法所开展分类教育提供政策指引,保障此项工作有序进行。

2.强化保障措施。一是阵地保障。三台县社区矫正中心于2016年开始建设,2017年12月正式投入使用,该中心集综合办公区和执法管理区为一体,包括报到登记室、心理咨询室、沙盘治疗室、图书阅览室、宣告室、训诫室、监控指挥中心等14个功能室,面积700平方米。63个司法所也有固定的办公场地;二是经费保障。我县司法所办公经费统一由司法局进行管理,政法专项编制工作经费按1.2万元每人每年进行预算。落实了兼职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专职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县财政按每人每年4万元标准落实相关经费。每年县财政拨付给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经费100万元;三是队伍保障。三台县司法行政政法专项编制89名,现实有81名(含工勤人员3名),其中:局机关38名(含工勤人员2名),司法所43名(含工勤人员1名)。1名司法助理员司法所22个,2名司法助理员司法所7个,3名司法助理员司法所1个,无司法助理员司法所33个。为了解决社区矫正工作力量严重不足问题,县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公开招聘了42名司法辅助人员(即社会工作者),专门从事社区矫正工作。还聘请绵阳师范学院心理系教授王晓玲、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廖明和西南科技大学法学、心理咨询博士张志华负责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矫治。

3.强化评估改进。定期对社区服刑人员分类教育情况、矫治效果进行评估,制定了《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治效果评估量表》、《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治六要素评估表》,逐一了解社区服刑人员个人需求和在矫正过程中的风险点,根据评估得出量化结果,对其采取分类教育差别化措施,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

(五)落实六项措施。1.抓好政治引导。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学习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台发展战略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精神,使他们了解国家政策方针,增强悔罪自新信心。

2.突出法规教育。主要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有针对性宣讲盗窃、抢劫、诈骗、寻衅滋事,以及黄、赌、毒和黑恶犯罪对社会、家庭、自身的危害,教育其远离犯罪、憎恨犯罪。

3.实施道德教化。针对社区服刑人员家庭观念淡薄,对家庭成员缺乏“孝”;价值观念以自我为中心,视法律为儿戏;重物资享受,轻精神修养,崇拜“金钱万能”;文化水平低,缺乏正确的是非判断力;自身意志力薄弱,在善恶之分上经不住诱惑,导致犯罪的特点,我们探索用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仁”,“道德”,来修复社区服刑人员道德缺陷;运用诵读《弟子规》、《三字经》、《论语》等传统文化经典,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将文明元素传播于社区服刑人员,利用传统文化的渗透性特点,更好地释放传统文化的特殊矫治功能,重塑社区服刑人员人格,促使社区服刑人员思想转化。

4.开展心理疏导。突出“治人先治心”,注重心理矫治,减少重新犯罪的机率,一是把好入口关,建立心理矫治档案。开设心理矫正讲堂,在日常辅导方式上,坚持面上指导与点上矫治相结合、集中培训与个别指导相结合;二是找准切入点,落实“处方式”心理矫治措施。聘请2名心理咨询师通过建立以心理测量为主,以观察、评定、考核为辅的社区服刑人员综合评估体系(尤其是三类重点人员),根据个案评估情况,综合其他因素,成立相应的个案矫正小组,开展“一对一”的动态心理矫治工作,并制定个人矫正方案,实施个性化的矫正。在找准心理矫治工作切入点的基础上,结合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再犯预防教育、心理矫治等目标,设计出系统化、程序化、可操作性的心理矫洽措施,真正将社区矫正工作落到实处。

5.落实人文关怀。一是定期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借阅心理、法律、技能等方面图书,充实相关知识。今年,全县社区服刑人员借阅图书达84人次。二是同县人社局沟通,在县惠民帮扶技能培训学校建立了社区矫正“技能培训基地”,依托中研磨具有限责任公司建立“安置基地”1个,为困难帮教对象提供过渡性就业机会。以塔山司法所为例,先后联系数家企业为3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就业指导,其中1人获得中级厨师资格证。三是及时协调解决社区服刑人员遇到的实际困难,给予必要的人文关怀、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从而坚定告别昨天、悔过自新、重新作人、早日回归社会的信心和决心。

6、严格矫正执法。一是对入矫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入矫宣告,促使其认清罪犯身份,端正社区服刑态度。截止今年6月已对126名新入矫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集中宣告。宣告程序为:核对被宣告人身份、强调宣告纪律、宣读社区服刑人员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入矫宣誓;县公安局和县检察院干警对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的行为提出具体要求,尤其对预重点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单独训诫谈话,令其认识到不服从监管的后果;二是认真落实监管制度,随时掌握矫正对象动态与行踪。三是对有不服从教育监管苗头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单独训诫、谈话,今年,6月已进行训诫谈话11人次,并让1名重点人员作现身说法。如新生镇李某,男,1978年7月出生,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十万元。经过一段时间的社区矫正,司法所发现李某表面上听从司法所管理,但心理上并未承认自己是社区服刑人员,在内心抵触司法所的监管教育。经常出现电话不接听,甚至关机、停机等违规现象。针对这一情况,司法所立即组织矫正小组成员研讨并调整对李某的矫正方案,由普管变为严管,要求其每月必须到司法所报到,每周必须电话汇报一次,每天通过微信实时发送定位信息。而李某依然态度敷衍,不服管教,并不假外出江苏省常州市,司法所马上通知其回三台,并给予警告处分。利用集中教育学习时间,让其现身说法,讲述自己的改过感悟,对其他社区服刑人员也起到了震慑作用。后来,该辖区平常难以管教的社区矫正人员认罪悔罪的意识明显增强,到司法所报到时一改往日桀骜不驯的样子,变得规规矩矩、认认真真,从而有效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效率。   
通过“11336”分类教育模式的稳步推进,进一步明晰了分类教育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有效保证了教育矫治质量。

三、分类教育的几点启示
通过实施“11336”社区服刑人员分类教育,不仅增长了全县司法所干部职工的国家安全观、治本安全观,提高了政治敏锐性,提升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能力与水平,而且使社区服刑人员法律意识、道德意识逐渐增强,各种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情况不断减少,对应的警告、治安管理处罚、撤缓收监情况也开始下降,2017年警告同比下降25%,治安管理处罚同比下降50%,撤换收监同比下降23%。截止2018年6月,全县累计解除社区矫正242名,无重新犯罪,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平安三台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治本安全观,强化政治引领是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分类教育的重要遵循。随着国家宽严相济刑事法律体系逐步健全完善,非监禁刑罚执法——社区矫正工作将会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刑事政策。在这种情况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司法所干部和社区矫正工作者必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国家安全观的精神实质,明晰司法部治本安全观的要义,不断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勇于实践和创新社区服刑人员分类教育工作载体,就能够事半功倍,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精心谋划,做好载体设计是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分类教育监工作的前提。自2017年以来,三台县司法局党组多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一系列重要讲话、《国家安全法》,以及司法部领导重要讲话和工作部署,逐渐对分类教育工作形成共识;局分管领导经过深思熟虑,提出并完善了三台县“11336”社区矫正分类教育模式载体;社区矫正股采取会议、县社区矫正工作平台、检查指导工作等形式,广泛宣讲“11336”社区矫正分类教育模式,并积极指导先行先试,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于2018年在全县63个司法所全面铺开。
——实行科学严谨分类,因人因事施教是社区服刑人员分类教育的核心。三台县司法局针对全县社区服刑人员基数大、人员构成复杂,居住分散等实际情况,提出将未成年人、故意犯罪、女性社区服刑人员作为分类教育重点,采取抓好政治引导、突出法治教育、实施道德教化、开展心理疏导、落实人文关怀、严格矫正执法等6项工作措施,已收到初步成效。
——爱岗敬业、用心谋事、真抓实干是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分类教育工作的关键。从我们调查掌握的情况看,凡是中心司法所负责人、镇乡司法所工作人员政治头脑清醒,阶段工作重点明确,工作思路清晰,敢抓善管,具有勇争一流工作业绩的勇气、谋略和实干精神,所在辖区社区服刑人员分类教育就有特色和亮点。反之,这项工作则平淡无色。
——健全工作队伍,完善工作保障机制是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分类教育工作的重要保证。社区矫正工作与其他工作一样,没有一支数量适当的工作队伍,只是会议、文件要求,只讲工作结果,一味追责问责,是根本不可能把工作做细做实,收到实实在在效果的。在司法所工作人员严重不足的条件下,要把社区服刑人员教育转化为社会“合格产品”,唯有把村(社区)干部、党员、社会有识之士等集聚起来,发挥他们人熟地熟、有一定社会威望的优势,参与到社区矫正日常教育监管中来,才能使这项事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工作做实做好。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当下,如果只喊空口号,只叫其作奉献,不给予其适当的经济补贴,是很难把工作落到实处的。
四、做好分类教育的思考与建议
(一)加快立法,尽快形成社区矫正国家法律框架。通过立法,首先要明确司法行政机关、其他部门、社会组织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切实做到有法可依。其次要明确社区矫正执法人员人民警察身份,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主体,在对社区服刑人员调查取证、适用警告、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撤销假释乃至对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收监执行过程中,使社区矫正执法人员以明确的警察身份行使监管处罚权,进一步保障这些处罚措施发挥警示、威慑作用,确保社区矫正得以公正严明的实施。
(二)加大投入,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正常开展。各级财政要根据中央、省关于保障社区矫正经费意见的规定,安排好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并随着经济发展和业务需要逐年增加,要制定专项经费开支办法,保障社区矫正日常的必要开支。要妥善解决村(社区)干部、无固定收入社会人士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补贴,以调动他们的工作激情,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培育良好社会风气,有效减少违法犯罪。全社会要坚持按照以习近平为核心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总要求,在大力发展城乡经济、提升社会成员物质生活水平,采取多形式加大法治宣传教育,有效引领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同时,要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公民爱党爱国、勤劳致富、勤俭持家、培育良好家风,遵纪守法、依法办事、诚实守信、依法合理表达诉求,传承和弘扬真善美,在社会生活中讲礼仪、守规则,讲诚信、守诺言,讲权利、尽义务,自觉抵制假恶丑,知荣知耻。当代新媒体要切实肩负起社会责任,积极传播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大力弘扬英雄模范、先进典型事迹、人民群众公认的好人好事,引领社会风尚,惩恶扬善,对于负面新闻报道要有鲜明立场和观点,大力传播正能量,努力使违法犯罪和社会丑恶现象无处遁迹,从根本上减少违法犯罪。

(四)加强队伍建设,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效开展。一是向社会公开招录一批有专业特长的人员充实到社区矫正岗位。二是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培训和考核,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和执法教育,制定社区矫正工作考核办法,增强司法所人员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

(五)强化网络建设,努力构建社区矫正工作大格局。建立矫正小组是动员和依靠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好载体,是社区群众参与社区矫正的好渠道。矫正小组天然贴近社区服刑人员,最了解他们的思想,最方便开展“一帮一”、“多帮一”教育帮扶活动,而且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易被社区服刑人员所接受。要明确矫正小组任务,充分发挥矫正小组作用,经常听取矫正小组汇报,制定矫正方案时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共同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计划和每个矫正方案顺利实施。只有矫正小组真正发挥作用,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各项工作才能落到实处。

(六)健全考核评估机制,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要按照务实、管用,有力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增效的原则,制定出台社区矫正工作考核评估办法,以尽快改变目前社区服刑人员赏罚不明的问题。
(作者:三台县司法局 彭荣 李君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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