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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个着力”完善四川农信公司治理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9-12-31  发稿编辑:韩春梅

 

四川省信用联社绵阳办事处党委书记、主任   余   江

四川农信现有99家市县级农信联社(农商银行),5200余个营业网点,3.7万余名从业人员,是全省业务规模最大、网点覆盖最广、员工数量最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三农”及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名副其实的“四川人民自己的银行”。基层联社(农商银行)是国家治理的最末端,也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笔者就必须坚持党对四川农信事业的坚强领导及在公司治理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如何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牢牢抓住“三会一层”建设这个关键,完善党委领导下的“决策、执行、监督”运作机制,处理好集权与分权、用权与监督的关系,推进“三大银行”建设及四川农信高质量发展谈点个人浅见。

一、着力严格落实党在公司结构治理中的领导和核心地位
“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是十九届四中全会工作要求之一,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是国家治理的关键和根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也明确要求,必须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因此,必须在《章程》明确党的领导是完善农商行公司治理的重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使党组织成为农商行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做到不缺位、不越位。

二、着力强化股东管理,有序开展股权清理规范工作

农商银行应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规定的股权结构控制比例,遵循投资主体多元化、股权结构多样化原则,通过正常的股权回购、流转和增资扩股等途径,实现对现有股权结构的优化,重点要解决好目前自然人股相对分散、法人股过于集中以及战略性股东投资不足等问题,实现股权结构与客户结构、市场结构相匹配。必须要根据相关规定,对股东人员进行适度调整,确保合法合规;要规范各种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同时加强股东日常管理与监测,对于有隐瞒关联关系、违背诚信等行为的股东可建立股东黑名单库,对列入黑名单股东可采取禁止入股,限制董事、监事资格等措施;要制定并印发《股东及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联系并督促涉案股东积极协调处理经济纠纷,若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协商处理,必须通过转让股权或通过法院裁定直接转让。

三、着力优化产权结构,切实发挥股东大会职能

首先,按照涉农优先、实业为主的原则,积极吸收优质企业入股,适度集中股权,鼓励吸收一定数量持股比例在5%及以上的优质涉农法人股东,实现股东利益与农商行价值共同增长。同时积极引进资本实力雄厚、有先进管理经验、风险管控和服务创新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或企业作为战略投资者。其次,在优化股东结构的基础上,切实发挥股东大会的职能。股东大会应通过选举或更换董事、监事,审核批准董事会、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批准农商行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方案等方式,对董事会、监事会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要扩大股东大会的质询权,使对不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到位的董事会、监事会进行质询成为常态。

四、着力加强董事会建设,全面落实董事会职权

一是合理确定董事会人员构成。农商行应当根据自身规模、业务状况合理确定董事会人数及构成,董事会成员要兼顾各方利益且具有较高的管理能力和专业经济理论水平。适当引入职工董事,逐步完善职工董事的职权与职责,使其真正发挥作用。独立董事的选聘要体现核心利益相关者的意愿,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独立发表意见。二是强化董事会的履职能力。董事会要注重从战略的角度规划长远发展、布局总体工作。要与党组织充分沟通协调,加强对经营管理层的管理和监督。三是切实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合理配置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及时向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或根据董事会授权就专业事项进行决策。其中,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适当比例。做实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确保支农支小方向不变,主要资源投向“三农”和小微企业。

五、着力完善内部监督体系,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一是按照《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完善监事会人员组成结构。选择懂经营、会管理的银行精英以及熟悉国家宏观政策、监管政策、财务和审计等理论知识的股东充实到监事会,保证监事会人员组成結构中代表相关利益者监事占比适度、平衡。二是完善监事会独立运行机制。合理、清晰地明确监事会的职责边界和监督内容,确保监事会在权限范围内独立履职。三是完善监事会监督检查机制。完善直接质询机制,监事会可以就银行财务状况、重要业务决策、董事或行长履职行为等可能对银行或股东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向有关董事、经营管理层人员直接进行质询。可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与各类股东、职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及时沟通的机制。
六、着力维护经营自主权,激发高级管理层活力
一是明确高级管理层的职责。高级管理层根据商业银行章程及董事会授权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工作,同时接受监事会监督。高级管理层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受干预。二是建立科学的管理层职业经理人市场化聘用机制,广泛吸纳金融专业人才。三是建立科学有效的高级管理层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制度,激励高级管理层创造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监事会要加强对高级管理层日常经营行为的监督,保证其不越权、不谋权、不损害广大股东和农商行利益。董事会要建立收益与风险相匹配的评价机制,对高级管理层实施长期股权激励与年薪制中期激励,落实薪酬延期支付制度,破除其短期经营行为。

七、着力深化省联社改革,优化农商行公司治理制度基础
省联社改革是优化农商行公司治理制度基础的重要举措。目前全国已有金融控股公司、联合银行、直辖市一级法人等多种改革模式,不管采取哪种模式,关键是要按照国家“淡出行政管理、强化服务职能”的总体要求,制定可行方案,理顺股权关系、加强行业管理、完善平台功能,为农商行逐步建立现代银行制度提供咨询、科技、信息、资金结算、审计监督等综合服务平台。
总之,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科学内涵、本质特征和显著优势,进一步完善四川农信的法人结构治理,要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四川农信金融服务优势更好转化为全省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局作用,使“四川农信—四川人民自己的银行”这面旗帜高高飘扬在巴蜀大地,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建设一流现代化金融企业,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四川农信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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