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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房产开发商非法集资案结案 800多集资户领回本金1600多万元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9-04-26  发稿编辑:景秀丽

        本报讯  从3月8日起,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始对涉及到“金弘专案”的集资户,进行退付,到昨(10)日下午5时,800多位集资户领到了商业银行“活期一本通”,内存有集资本金共1800余万元。
   
    

        3月8日上午8点多,虽细雨纷纷,但一批批的集资户已来到绵阳市委原机关大院食堂侧的“金弘专案”执行组办公楼前。执勤的民警开始按顺序给集资户分组发号,现场总指挥则耐心地给排队的集资户讲解退付集资本金余额必备的相关资料,工作程序和注意事项。9点正,退付工作开始,由执勤的法警和公安,引领集资户在两个退付窗口上,按照:集资户→提交相关资料(有效身份证件、集资户集资本金余额确认书、集资票据)→初审(集资户在制式的领条上签字)→复核(集资户签字并办理退付终结手续)→银行工作人员发放存折(集资户在领存折名册上签字)的程序,按号依次办理退付。一位老人手拿盼望已久的“活期一本通”,对法官说:“你们又为群众做了一件实事,我们800多名集资户衷心感谢。”
 


        在集资户排队的车库里,不仅有长椅和凳子,还备有热气腾腾的开水;左侧的咨询处,坐着资深的法官,桌上放着执行组解答金弘相关问题的《宣传提纲》,疑难问题登记表等;医务处坐着市人民医院身穿白大褂,胸挂听诊器,桌上有药箱和急救用氧气袋的医生;市商行银河支行20余名统一着装的工作人员,耐心地得集资户讲解取、存款事宜,散发资料;春雨虽给大家诸多不便,但是,退付工作在一个充满人性温暖的环境里,自然、和谐、有序地进行。本专案预计对已办里登记、确认的800多名集资户,将退付集资本金余额1600多万元,3月8日—10日三天完成。
 


        据介绍,从1997年开始,天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金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绵阳开发房地产时,因开发商涂正中、孙兆彩缺钱,便找社会“融资”,承诺给付高息。绵阳的800多人及一些单位集体,把钱“存”到金弘房产公司名下。很快金弘房产公司资金链断裂,付不出利息,最后留下了负债5000多万的烂摊子。 2006年11月17日,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对天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金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涂正中、孙兆彩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作出判决。该判决书第五项判决“对公司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继续予以追缴。”
  


        2007年9月,该案通过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入了执行程序。该院执行组通过努力,采取强制拍卖资产等方式,找回了部份集资户的本金。接下来又开展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对集资户进行登记和确认。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兰邦海告诉记者:“金弘专案中债权人众多,案情复杂,矛盾尖锐。近千名受骗群众反映强烈,情绪激动,稍有不慎,极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出于诸多考虑,拍卖所得款项被优先用来偿还被非法集资侵害的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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