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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故意隐瞒转移财产法院移送公安追究刑责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8-10-15  发稿编辑:韩春梅

 

邓某某、范某某与平武县养鸡生态园、刘某某、李某某、许某因承揽合同纠纷诉至平武法院并达成调解协议,由平武县养鸡生态园从其在某局的项目资金中向邓学庆、范忠祥支付工程款85 000.00元。但平武县养鸡生态园未按调解协议履行支付义务,邓某某、范某某遂向平武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执行过程中,平武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7月18日向某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扣留并提取被执行人平武县养鸡生态园在该局项目资金86 175.00元至本院账户。2017年12月6日,被执行人李某某、案外人绵阳市瑞峰建设有限公司书面同意被执行人平武县养鸡生态园在某局领取项目补助资金300 000.00元,三方就该笔款项达成书面分配协议,后该局向平武县养鸡生态园支付300 000.00元。2018年2月9日,平武县养鸡生态园经营者罗某某从平武县养鸡生态园名下账户取款280 000.00元存入其个人银行账户。

罗某某经多次传唤拒不到场接受调查。2018年6月28日,执行干警经多方调查,查实罗某某下落,立即组织人员火速前往罗某某住所,将其押送至平武县人民法院。罗某某在法院询问中,无法说明擅自领取款项的去向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平武县人民法院于当日对罗某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罗某某作为平武县养鸡生态园的投资人、实际控制人,其擅自领取法院在某局已扣留的款项并转入其个人账户的行为,实属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经研讨,平武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认为罗某某涉嫌构成拒执罪,于2018年9月4日,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原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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