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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法院千里奔袭解民忧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8-06-25  发稿编辑:韩春梅

 

2018年5月27日,平武法院办案法官奔赴成都成功调解一起因私自处分合伙财产而引发的合伙协议纠纷案件。经办案法官主持调解,原、被告及第三人最终自愿达成协议并当庭履行。

本案原告李某某于2004年8月18日与被告任某某的丈夫张某某(已去世)、第三人兰某某签订关于“张某某与大桥镇签订的购买杉木湾荒山1300余亩”合伙协议书,并约定其所有权为三人所有,各持均等股份比例,时隔13余年合伙财产一直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也未分割过合伙财产的收益。2017年5月,被告任某某的丈夫死亡后,任某某在未通知、未征得二位合伙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合伙财产私自变卖给当地的肖某。原告李某某因被告任某某私自处分合伙财产,且拒绝赔偿及协商,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故依法起诉到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

平武法院办案法官接到该案后,在充分了解案情后,立即通过电话沟通明确双方的诉讼意图,考虑到当事人特殊原因,随后先行组织原、被告双方及第三人进行调解,因双方当事人矛盾纠纷冲突大,调解一度进入僵局。双方当事人表示愿与家人协商后再次调解,承办法官将案件又转入诉中调解,全力控制调解,尽量达到双方都满意的结果,最终此案得以圆满解决。

平武法院结合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调解机制,以“司法便民”角度出发,坚持“去民之患,如除腹心之疾”的理念,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胡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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