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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贷款买手机欠款不还被起诉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8-05-11  发稿编辑:韩春梅

 

 5月2日,平武法院水晶法庭依法审理了一起因网上贷款买手机而引发的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经办案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还款调解协议。

被告范某某系一名90后,2015年其在成都打工时,见许多同事都用苹果手机,很是羡慕,但苦于没有足够的存款,便在朋友的推荐下在某网络贷款平台上贷款4320元,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分18期归还借款,由原告深圳市某担保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在归还了3期借款后,被告范某某换了工作,没有了固定收入,也就停止了还款。原告深圳市某担保公司因被告范某某的违约,承担了保证责任,代其归还了贷款本息5600余元,故依法起诉到法院要求其归还代偿款。

当办案法官在被告家中找到他道明来意后,范某某很是惊讶,向法官一行愧疚的说道:自己生活在偏远的平武山区,居住地交通不便,信息不通,侥幸的认为就是不还担保公司也找不到自己,不会因为几千元而从遥远的深圳千里迢迢来找他,更没有想到自己会被起诉。办案法官向其进行了释理说法,对其欠钱不还的行为进行了批评,也向其说明了欠钱不还可能引发的后果。经过办案法官耐心说服教育,范某某同意归还全部欠款,但希望原告能够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办案法官给原告讲明被告一时无法一次性偿清的现实困难后,通过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贷款日益普遍,其快捷、灵活、方便的功能吸引了不少年轻人,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使用网络进行贷款,但却忽视了其可能带来的风险,比如是否合法,是否高利等。有的年轻人认为贷款很容易,加之错误的消费观念,导致无法及时归还借款,给自己带来了违约风险,不仅要承担违约还款责任,更会对自己的信用记录造成不良影响,可谓得不偿失。办案法官劝诫年轻人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珍惜自己的信用,谨慎贷款,按时还款。(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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