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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曙镇:推进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工作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4-06-24  发稿编辑:韩春梅

 

根据三府办函〔2014〕36号文件要求以及县府培训会精神,黎曙镇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申报制,稳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工作。

镇成立了领导小组,由镇长牟建坤任组长,下设项目办和督查办。项目办由副镇长宋艳担任主任,主要负责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督查办由纪委书记龙飞担任组长,主要负责日常工作的督查督办和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领导小组特别强调:补助资金要加强与相关涉农管护资金、村内自主使用资金的整合,统筹安排,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凡财政资金已经覆盖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补助资金原则上不得重复安排。资金使用严格坚持“五不准”,即不准村(组)干部私自决定,不准用于弥补公用经费缺口和发放村(组)干部补贴,不准分发给村民,不准违反财政报账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准截留、挤占、挪用。(黎曙镇  肖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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