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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城区积极学习贯彻全市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会议精神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4-06-18  发稿编辑:韩春梅

 

 2014年6月13日,涪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召开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全体工作人员和部分律师、法律工作者会议,进一步深入传达学习市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会议精神,并结合涪城区法律援助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四川省新修订的《法律援助条例》和全市法律援助培训会议领导讲话精神,践行群众路线为民服务,积极履行工作职责,抓好涪城法律援助工作,提出四项工作措施:
    一、整合工作力量,拓展法律援助案源
    涪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加强与总工会、妇联、残联、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作,整合工作力量,利用各自资源,发挥特长和优势,进一步方便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和困难职工申请并获得法律援助,实现法律援助特殊群体全覆盖;继续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探索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和刑事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努力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受理量;进一步整合司法行政系统内部的力量,把法律援助与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结合起来,推动法律援助工作重心下移,使法律援助更加贴近群众,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提高办案数量,满足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尽量做到应援尽援。
   二、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法援办案质量
   加强组织实施工作,加大法律援助办案力度,从促进和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量着手,通过检查、评估、考核、奖惩等多种措施,对法律援助各项工作的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加强对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法律援助骨干律师、基层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培训和教育,强化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增强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和参与提供法律援助的自觉性和荣誉感,以整体队伍素质和业务水平的提升促法援工作质量的提高。
    三、优化服务环境,提升便民服务质量
    对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受理大厅,规范履行便民窗口的服务指引、法律咨询、申请受理、查询答疑等职责,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推行微笑服务、高效服务、廉洁服务和错时服务, 打造“12348”法律咨询服务品牌,树立便民服务窗口良好形象。积极推行法律援助零距离服务,完善便民措施,创新服务方式,建立职能部门与法律援助机构转交申请机制,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联系点的作用,方便群众获取信息,提出申请,获得法律援助,以高质量的服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满意,确确实实体现法律援助的宗旨和目的。
    四、深入开展宣传,营造法援良好氛围
利用各种宣传节假日、相关单位宣传之机,采用设立咨询台、制作展板、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宣传实施法律援助制度对于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将法律援助融入正在建设的涪城法治文化,通过网络、报刊、电视、电台和在城北街道文化广场的LED屏上滚动播出宣传片等形式宣传法律援助工作,突出反映法律援助扶贫助弱、伸张正义的社会效果。深入基层加强宣传,引导人们通过法律援助维护合法权益,直观反映法律援助工作的性质和服务宗旨,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涪城区法律援助中心  李祖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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