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为切实做好“五一”节前食品安全工作,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严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光辉镇安办协同派出所,建设食药工质所,对辖区内的餐饮单位,食品经营所进行了食品安全检查以及地沟油,亚硝酸盐使用情况专项检查。
检查组一行主要检查了从业单位是否持有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食品是否有食品QS认证标志以及是否建立进货台账。对于证件不齐全的,要求经销商及时办理相关证件,并要求其严格执行相关要求和制度,确保食品的安全。对于有过期食品和不规范等问题给予警告,并强调要对食品进行定期自查,提升食品安全的意识。(光辉镇 龚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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