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至18日,四川省水土保持局、省财政厅农业处组织专家对通江、南江等18个革命老区县(市、区)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13-2017年)及2013年度20条小流域实施方案进行了技术评审。参会人员来自有关9个市(地、州)水务局、财政局和18个项目县(市、区)水务局、财政局以及方案编制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
省水保专家组通过听取设计单位汇报、观看项目区影像图片资料、查阅地块调查因子、提问等方式,按照水土保持技术规程、规范和审查要点,进行了认真评审。各位专家对各项目县的实施方案给予了总体肯定,对方案编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专家组要求,各项目县与设计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沟通,针对出现的问题,再次踏勘现场,广泛征求意见,尽可能使治理措施和建设方式符合实际,并逐条对照修改完善后,形成最终成果,并尽快报送省水利厅、省财政厅。
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2013-2017年实施规划的批复》(川水函〔2012〕2237号)的精神,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及时进行转发,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组织相关项目县抓紧开展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18个项目县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县级水务、财政密切配合,落实了编制设计单位,均按时完成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五年实施方案和2013年度小流域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确保了本次技术评审的顺利开展。本次项目涉及全省9个市(州)18个县(市区),规划2013至2017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935平方公里,总投资69107.16万元,其中2013年设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87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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