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乐安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村卫生室、药店、个体诊所等机构的“前哨”作用,8月3日下午,乐安镇中心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张代琼一行分组对全镇辖区诊所、村卫生室以及部分药店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督导与检查。
本次检查着重围绕“村卫生室、个体诊所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4类药品时是否有实名登记、是否进行流行病学史调查”“是否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戴口罩、测体温、‘1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倡导采用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支付方式进行交易”“坚决禁止销售退热、止咳的药品”等四个方面进行了督查。
张代琼同志强调,各村卫生室、药店、诊所负责人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各项要求,一律不得接诊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相关症状的患者,并规范引导他们到设置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在第一时间通知所在村(社区)负责人,协助做好发热病人的管控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乐安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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