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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精准扶贫背后的社会风险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9-12-10  发稿编辑:韩春梅

 

近几年来,通过全区上下以“绣花”功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截止2018年底,全区24个贫困村、21351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在取得这些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意识到在我们举全区之力脱贫攻坚的背后出现了相当一部分人的不满意,进而延伸为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成为不稳定因素所在,有可能引发社会风险。

一、精准扶贫存在的问题

(一)非贫困户对精准扶贫工作认可度不高

就目前脱贫攻坚政策而言,除了基础设施建设等,面向个户的政策仅仅只针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未面向所有群众,但是建档立卡识别进来的贫困户并不是所有的都是绝对的贫困户,更多的是相对的贫困,有的甚至比好多一般的农户条件上还要好不少,因此当贫困户享受一个普惠政策的时候,不是贫困户的群众就会产生很多怨言,一部分是对贫困户,一部分则是对现行的政策以及执行政策的人。比如现在安州区执行的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以及在区内所有医保定点医院实行“先诊疗后结算”、个人医疗费用支出控制在10%以内的医疗政策,从正向来看,很大程度上杜绝了贫困户因病返贫,从反向来看,非贫困户就只能自己出资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更没有人来给他兜底,因此他们内心就产生了极度的不平衡,最明显的表现就是每次各项验收、检查,要测评群众的认可度时,就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让各级都很头痛,这也是目前脱贫攻坚面临的较棘手的问题。

(二)个别贫困户“等、靠、要”思想严重

大部分的贫困户在面对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的帮扶措施还是能够积极反映,对脱贫致富表现出一定程度的渴望,但每个村总有那么一部分人会给你一种,推着他前进的感觉,使工作开展起来很吃力。比如某村为了进一步的完善贫困户的住房功能,提升厨卫功能,与帮扶单位协商由帮扶责任人私人出钱给帮扶的贫困户改善环境,有的贫困户就不愿意改善,正面的有出于“不愿意给帮扶责任人添麻烦”的原因,而有的则是出于“没有钱,莫法改”,那这部分是真的没有钱吗?不是的,据我们了解,他是根本就不想自己出钱,心里真正想的是希望帮扶责任人能全额出资把自己的厨厕改了,但这与我们最开始的初衷是完全不一致的,我们是希望能对贫困户的居住环境得到一个提升,但是是建立在贫困户自主自愿的基础上的,不是一味地的包办代替。另外还存在一个不好的现象是贫困户之间不是比的那户挣的钱多,那户环境卫生整理的好,而是相互攀比那家帮扶责任人来的时候东西带得多,据闻,有的地方居然出现了帮扶责任人要是那次来了没有给贫困户送钱、送物,我就不给你签字的事情,让帮扶责任人也是有苦难言。

(三)村级组织主导性不强
目前,上级的各项政策都需要在基层落实,往往造成上面千条线,下面就村委会那么几个人,间接导致村两委在工作上疲于应付,表现在脱贫攻坚上,就是没有很好的落实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片面的认为脱贫攻坚是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甚至是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事情,自己主要的工作就是配合驻村工作队开展工作,甚至有的时候还会抱怨说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只注重对脱贫攻坚相关工作的开展,还需要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展集体经济、加强村级治理等方面加把劲。当然我们不可否认这些都是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的工作职责,但是说到底帮扶单位和帮扶部门到联系村去帮扶,我们仅仅是帮扶,同帮扶贫困户一样 ,还是要村级组织自己有动力才行,要发展自己的造血功能,将来有一天这些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都是要撤走的,最终还是要靠村两委这一班子人带领全村的老百姓勤劳致富。
(四)贫困户、非贫困户、村级组织存在攀比心理
当前,扶贫工作已进入冲刺阶段,帮扶力量自2014年以来都对贫困村、贫困户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但这些离群众的期盼可能还有一定的距离,以至于无论是贫困户、非贫困户还是村级组织都存在一定的不满意。例如,非贫困户一看到帮扶责任人到贫困户家去了就是去送东西了、拿钱了,自己就没有享受到了;贫困户看到别人在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的帮助下修缮房子、改善居住环境,自己又没有享受到了,而作为村级组织就会觉得其他村的帮扶单位又帮扶了好多了,你看我们这些帮扶单位能不能帮我们这里争取个项目,哪里要点钱修修补补了。当然如果能达到他们的意图就万事皆可,如果没有达到他们想要的效果,就会打心里看不起帮扶力量。

二、解决对策

(一)加大财政投入、争取实施普惠政策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精准扶贫仅凭中央财政所拨付的专项资金是远不能满足需要的,必须积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首先是各级财政要加大财政匹配力度;其次是要充分鼓励私营、个体企业、社会团体、商业性金融机构以及个人投身于扶贫开发中,促进各项扶贫帮扶资源与精准扶贫的成功对接,以激活社会各界的资金流、商品流和信息流,使之共同服务于脱贫工作。二是制定普惠政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制定的优惠政策都面向全体群众,不仅仅只针对贫困户这一特殊群体,从一定程度上就解决了非贫困户和贫困户之间不平衡的矛盾。比如在2016年之前我区就没有专门针对贫困户的医保代缴、医疗费用兜底等政策,当时的群众满意度也比现在要好很多。当然我们也不是说制定这样的政策有什么不好,至少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已脱贫贫困户因病返贫。

(二)构建贫困户参与机制

为充分加强和发挥贫困户在精确脱贫中的主体地位,首先要加大“四个好”的宣传教育引导。住上好房子和过上好日子我们基本已经达到,但是对于养成好习惯和行成好风气还任重道远。要发挥农村先进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的群众投身于经济建设中来,要摒弃往日的不良习气,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社会风气,只有这样才能从根上断了“贫困的根”。其次要做好“志”“智”相结合。一是志气,要让贫困户树立脱贫的坚定信念,从内心深处萌发自力更生、不等不靠的思想观念,只要做到这一点,扶贫就成功了一大半;二是智力,加大教育扶贫力度,注重贫困户中学生的教育引导,坚决杜绝贫困的代际遗传,从根上拔出贫困的这根刺。

(三)配强农村党组织班子
习总书记曾强调,要科学选配农村党组织领导班子,为农村群众顺利致富奠定扎实的行政组织基础。这就需要在精准扶贫工作中,高度重视加强和改善农村党组织建设。要发挥干部模范标兵作用,带领全村群众投入精准脱贫的战斗中,找到适合村情的产业发展路子。除此以外,要经常性地对基层党员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凝聚党员共识、理顺工作情绪、摸清发展脉搏,为精准扶贫提供扎实的行政保障。还有就是要加大对农村的财力保障、社会保障等,让农村党组织能留住人,能留住有能力的人,能留住能真正为老百姓办实事的人。

(四)统筹帮扶力量、全面发力
首先这里我们说的全面发力不是指对所有的贫困村和贫困户都实施千篇一律的帮扶政策,只是针对帮扶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的调配相关资源,避免出现有的实权部门帮扶的贫困村项目扎堆,以至于到了没有地方放项目的地步,而有的清水部门帮扶的贫困村无项目可以实施的现象发生。其次,一个贫困村可能会涉及到几个帮扶单位对口帮扶,那就需要各帮扶单位团结协作,努力做到在一个村所有实施的项目、政策都能一视同仁。
 
                           (绵阳市安州区审计局  易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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