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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治”与“防”上下功夫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8-08-08  发稿编辑:韩春梅

 

“清廉村居”是天台县率浙江之先实施的一项治理农村基层干部“微腐败”的新做法,核心是以“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干群和合”的“四清一和”为目标建设“清廉村居”。从2017年9月起实施,已在597个行政村、15个社区(居)全面铺开。全县5911名村居干部都建立了廉洁档案,签订了工程建设“五不”承诺书。“‘清廉村居’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优化农村基层政治生态,打造风清气正、和合养廉的运行机制。”天台县县委书记管文新说,“通过系统探索监督机制,把农村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标本兼治农村基层的小腐小贪,有助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地生根,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光明网2018年8月4日)

笔者认为,基层“微腐败”看上去是小问题,但是其影响面宽,侵害了广大群众的利益,纪检监督部门要从“预防”上下功夫,从源头上抓好廉政教育,建好制度的笼子,强化监督检查,让“微腐败”无处滋生。

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整改到位。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特别是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或突出问题,要快查快办,敢于曝光,严肃查处。积极牵头组织协调信访、审计、公检法等有关部门履行职能,实现横向互联互动,促使矛盾有效化解,问题及时查处,形成强有力的警示和震慑作用。要建立问题台账,对问题的整改情况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促,确保问题得到全面整改。

筑牢制度笼子,堵住制度漏洞。从健全制度入手,提升制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要对基层“微腐败”案件进行分析,针对案件暴露出的普遍性、重复性问题,深入剖析,查找体制机制方面的漏洞,及时发现基层制度缺陷,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努力把办案成果转化为事中监督成果,推动建章立制,让“微腐败无处滋生”。(文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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